湖南,一男子为爱入赘到了妻子家,婚后与妻子生育了3个孩子。后男子去外地打工养家,

重瓦下庆 2025-04-17 14:22:39

湖南,一男子为爱入赘到了妻子家,婚后与妻子生育了3个孩子。后男子去外地打工养家,但妻子却趁此机会带着不同男人回家,甚至还留下了诸多不雅照片和视频。男子与妻子为此大吵了一架,后妻子写下保证书,与这些男人断绝往来,可等男子外出打工后,妻子仍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这还是男子的儿子告知的。男子对妻子彻底失望,决定离婚,并要求获得3个孩子抚养权,可妻子却不同意,认为男子是入赘的女婿,没资格谈条件。为此,双方闹上法庭。

(来源:光明网)

张先生在外地打工期间,认识了女子王某。王某的家境要比张先生的好些,又是独生女,所以没有一点压力。

在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后,王某曾提出家里人不同意她外嫁,所以要找个上门女婿。张先生想着自己反正一穷二白,到哪都一样,所以同意入赘王某家。最终,二人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在刚结婚那几年,二人几乎都在一块干活,所以闲得没事的时候就是造孩子。在3个孩子出生后,二人感到了压力,于是王某在家带孩子,张某则外出打工赚钱。

然而张先生在一次提前结束工期回家时,发现了王某的一些见不得人的秘密。那次张先生无聊翻看了王某的手机,无意中发现王某与多名男子的暧昧聊天记录,不仅有露骨的话语,还有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

张先生顿时明白了,王某出轨了。作为一个男人,张先生自然十分愤怒,他连连质问王某,为何要做出这种违背公诉良俗的事。

王某见张先生发现了自己的秘密,声泪俱下地写下保证书,发誓以后一定会好好过日子,绝不再做对不起张先生的事,只希望张先生看在3个孩子的份上,能不要离婚。

张先生当时心软了,他见王某确实有悔意,而且还当面删除了那些男子的好友,所以选择了原谅。

没过多久,张先生随着工程队又外出干活了。期间,他从邻居处得知王某会带不同的男人回家过夜。

张先生一开始还不相信,认为这些人可能是去家中做客的,但张先生在询问过自己的孩子后,才知道王某的确是带着不同男人回家睡觉的。

这下张先生忍不了了,他决定和王某离婚,并且要求拿到3个孩子的抚养权。

可王某却不同意,她认为自己虽然有错,但孩子毕竟都是她生的,所以不可能全部给张先生。

此外,王某还认为,张先生是入赘的女婿,没有资格提这些条件,离婚后张先生应当净身出户。

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最终闹上了法院。

1、张先生能否得到3个孩子的抚养权?

在法律实践中,张先生要争夺3个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得看孩子多大。如果是2周岁以下的,那由王某抚养的概率会大一点。

但如果是8周岁以上的,需要遵循孩子自己的意愿。

至于2~8周岁之间的,则需要考虑谁抚养孩子最有利。

王某的生活虽然不检点,但这3个孩子都是王某带大的,张先生一直在外工作。相对而言,王某获得抚养权的概率要高一点。

但是王某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如此行为对孩子也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不知道那些不同男人对王某的孩子会如何看待,这里面不确定因素太多。

此外,张先生独自在家打工赚钱养活一家人,他是有钞能力去养活孩子们的,只是陪伴成长可能会少一点。

综合考虑下来,张先生想要带走3个孩子,这个概率并不大,带走一两个还是可行的。

2、王某婚内出轨,应当赔偿张先生的损失。

张先生的确是入赘了王某家,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入赘一说,只要是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那夫妻关系就成立了。

现在王某婚内出轨,其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按照《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由此可见,张先生是有权向王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除此之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王某作为过错方,张先生有权要求多分财产,不过这个多分的比例一般在10%左右。

最后,男女双方既然选择了结婚,那就应当遵守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这不仅是法律义务,同时也是道德义务。如果女方认为男方给不了幸福,大可以离婚后另寻新欢,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绝不允许背叛婚姻的。

王某应当庆幸张先生的脾气不暴躁,否则的话自古奸情出人命将会在现实中上演。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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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China8哥

China8哥

7
2025-04-19 04:06

孩子出卖了自己的妈妈

曾经的你 回复 04-19 06:20
放P

阳光

阳光

4
2025-04-19 06:24

赶快带孩子走!但得先做亲子鉴定!

珍惜当下

珍惜当下

3
2025-04-19 09:45

湖南人真懂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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