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答问,你关心的,你质疑的都在这里,这是近几年舆情案件中,最公开透明,最能经受拷问的一个案件,对社会也很有教育意义,社会舆论上很多观点极其荒唐,这个问题,其实很好理解,只要反问一句,如果女方是你家姐妹,是你的女儿,你怎么办?就这么简单!很同情这个小伙子,小伙子也不是坏人,但是,他们家受舆论影响,一次一次地推翻自己承诺,最后竟然把自己施暴者的身份,变成了受害者,不讲道理了。悲剧啊!本来可以,顺坡下驴,领结婚证就什么事没有了,非要搞这么一个结局!
当政审时,要好朋友说出你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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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浮云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这局怎么破?男人在婚姻里如何自处。
犬儒
“如果相爱,为何会送人进去,如果不爱,为何要与人订婚呢,事情做的太绝了。”
用户49xxx22
如果女方是我的家的,我能骂死她!结婚就结婚,要那么多彩礼做什么?要了彩礼,又定了婚,自己就不要扭扭捏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