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不活了!”广东东莞,2名年轻男子到餐馆吃饭,消费100多块,不料结账时,一个

慕容逸 2025-04-20 19:10:06

“笑不活了!”广东东莞,2名年轻男子到餐馆吃饭,消费100多块,不料结账时,一个人让另一个人买单,结果这人听说要买单,竟眼睛一闭,靠椅子上“睡着”了。另一个人见状也开始装睡,2人从凌晨4点耗到7点,任凭店主怎么叫,都不肯睁开眼结账。店主只好报警,谁知民警来后,2人的操作更是让人笑掉大牙… 据光明网报道,4月19日,2名年轻男子来到一家餐馆吃饭,现在天热,两人嫌坐店里闷得慌,就找了个店门口的位置坐下,点了几个菜。 这顿饭他们吃得倒是挺满足,可到了结账的时候,麻烦事儿就来了。 店家拿着账单过去,说两个人总共吃了100多块。 这时,其中一个男子拍了拍旁边的人,意思是让对方买单。 可被拍的那位,不知道是真困还是假困,脑袋一歪,直接靠在椅子上,眼睛一闭,就“睡着”了。 拍人的那位一看这架势,也不甘示弱,身子一软,也跟着靠在椅子上,打起了“呼噜”。 店家当时就懵了,这俩人啥意思啊?都不愿意结账,吃霸王餐吗? 可看这两人穿着打扮都挺正常的,也不像是那种会吃白食的人啊? 店家虽然心里犯起了嘀咕,但还是想着再等等,说不定他们就是开个玩笑,一会儿就醒了把账结了。 于是,这俩人就那么靠在椅子上,在路边这家餐馆里耗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俩人从凌晨4点一直耗到了早上7点。 这期间,店家时不时地过去看看,发现他们俩就像睡死过去了一样,一点要醒的意思都没有。 店家心里那个着急啊,这俩人在这耗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一方面,他们占着位置,别的客人来了都没地方坐,另一方面,自己真没功夫一直陪他们这么耗下去… 吃饭结账,是天经地义,哪有这样耍赖的?店家试着叫醒俩人,可他们一个比一个“能睡”,任店家怎么叫,都不肯睁开眼。 无奈之下,店家只好报警,他寻思,警察来了总能管得了你俩吧?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着这俩“睡得正香”的男子,也是哭笑不得。他们试着叫醒这俩人,可不管怎么叫,这俩人就是一动不动。 民警们也是耐心十足,一边叫一边观察着他们的情况,就这样叫了20多分钟。 叫着叫着,其中一个男子终于有了动静。只见他皱了皱眉头,翻了个身,嘴里还嘟囔着什么。 民警见状,赶紧加大音量继续叫他,过了一会儿,这男子终于睁开了眼睛,一脸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 店家一看,连忙上来让男子结账,男子却说自己要先尿个尿。这时候,大家才明白,原来他是让尿憋“醒”了。 醒过来的男子看着眼前的场景,再看看旁边的同伴,估计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 他红着脸,赶紧掏出钱来把账结了。这出闹剧这才算是落下了帷幕。 这俩男子的行为,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吃个饭还能想出这么个损招,也真是没谁了。 有人看后说,就100多块钱,实在不行AA也行啊,天天想着占便宜,以后谁跟你处?这点人情世故都不懂…100多块钱,彻底看清一个人了! 也有人觉得,难怪两人能处成朋友,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2名男子迟迟不愿买单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名年轻男子到餐馆吃饭,在店家要求结账时,通过装睡的方式逃避结账义务,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范畴的变相形式。 可类比为以不正当手段占用餐馆的服务而不支付相应对价,且在店家和民警多次叫醒的情况下仍不配合,持续占用餐馆位置达数小时之久,影响了餐馆的正常经营秩序,具有寻衅滋事的性质。 虽然他们最终在民警叫醒后结账,但整个过程的行为表现符合该法条中“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兜底条款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可依据此法条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名男子到餐馆就餐,与餐馆之间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餐馆按照约定提供了食物和服务,2名男子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然而,在结账时,两人通过装睡的方式拒绝履行支付费用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根据该法条规定,餐馆店家有权要求两名男子承担继续履行,即支付餐费的违约责任。 最终,在民警的协助下,醒过来的男子红着脸掏出钱来把账结了,这是对违约责任的履行,符合该法条的规定。 如果男子最终仍未结账,餐馆店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餐费以及可能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对于2名男子的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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