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要看清对方!贵州,男子经婚姻介绍所认识一女子。双方接触了两天,感觉很投缘。立即去民政局闪婚,男子给了11.8万元当彩礼。万万没想到,闪婚10天后分居。
男子经婚姻介绍所认识了位女子,双方接触了两天都得很投缘。立即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男子给女子11.8万元的彩礼钱。婚后,男子要求女子跟自己回江西老家生活,女子欣然答应。
女子跟男子回老家才过了10多天后,双方因为生活琐事经常争吵。女子一气之下,一走了之。表示不愿和男子继续共同生活。之后男子去法院起诉女子,要求女子返还11.8万元彩礼以及其他损失4万元。
法院经查实:双方结婚后仅共同生活10余天,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最终双方经过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女子退还男子10.8万元彩礼。分两期支付当庭支付9万元,余下1.8万元于次日支付。
信息来源: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