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订婚案,我看到一个说法,就是说男方的母亲很刚,男方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已经被判决了,为什么还要去硬刚,坚持上诉? 我觉得这种说法不恰当,这样子说的人没有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为什么?答案只有四个字:为母则刚。这种刚强刚硬,是与生俱来的,是母子血肉之亲的维护孩子的体现。是护子心切导致的不论对错,甚至是盲目,当到了真正关头,她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她只知道那个是自己的孩子,不想让他坐牢,想尽一切办法为他证明清白,这是男方母亲的角度。同样的道理,女方母亲也是一样的。不应该指责或谴责男女双方的父母,为什么如此偏执。只要站在他们的角度,就会明白,因为这是人之常情。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痛在他们身,旁观者只论对错,而他们是亲身感受。这个事情之后,他们双方的父母,若无过错,无道德缺失,都无需批判这种护子心切。
果然大同案一过后,已经开始对当代准新人产生影响了! 山西金山村一桩婚事闹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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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se
在当地,这是要把男方定死,做成铁案,不然,无法自圆其说。所以不考虑对男方有利的证据。
邓大人 回复 04-22 15:00
铁案不可能,否则不会一拖再拖。
昨今明 回复 04-22 23:40
要为下一个猎物做个威胁案例出来么?
用户12xxx91
根据山西大同案以后全国女人发财的好项目!没有结婚前先收彩礼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如果婚前同房就告男方强奸,如果婚后同房就告婚内强奸(违背女方意愿)!这样更加划算,离婚了房子有一半是女方的了,彩礼也不用退!女方从婚前到婚后一直要说:“不要不要”用手机录下来!留下这些证据日后上法院用得着!
睡鬼罗汉命踩沉 回复 04-22 22:40
这次准备不足,做的不严谨,让大家不服,见笑了,下次一定会吸取教训,积极学习成功案例,保证证据直接有力,一次性成功,,,谢谢大家
用户53xxx85
男方母亲不明白,未婚夫妻关系,,女方主动脱了衣服和自己儿子睡一起,怎么就成了强奸?
紫枫 回复 04-21 20:13
女方衣服可没男的dna也是完好无损,你猜是谁脱的?
紫枫 回复 04-21 20:14
总不能还有第三个人吧?
榜一大哥
[狗头]唉,别说了,老子买台车,定金都付了,手续也差不多办完了,就差自己签个名字,结果还没签,去试车时,一开出门口就被人告盗窃了,而且还是罪名成立。
小桐 回复 04-2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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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89 回复 04-22 20:50
这个比喻非常恰当
破茧重生
二审不是违法吗?女方不到,律师也不到,没有任何代表
AHW妹子 回复 6013960 04-21 23:56
就你懂法。别人都是法盲。彩礼都收了。婚也定了。也愿意跟人家回家,反过来告人家。就你懂法。什么叫骗婚炸婚,是不是法官说啥是啥?那还要律师干嘛,直接关进牢里算了。
6013960 回复 04-21 21:45
法盲就别说法律上话题,会让人知道你的无知!
用户15xxx87
审判长强调男方暴力脱掉了女方内裤,但是女方内裤上没有男方str证据,所以凭什么说是男方暴力脱掉了女方内裤???把人当傻子骗么??
你哪位 回复 04-21 23:56
哥,你不进去,我们12个人就得进去了
冷雨中等你 回复 04-21 23:54
审判长看到了才这样说的,你服不服,不服就是违背妇女意愿,让你进去三年
微末蚁族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大头是吧。
用户10xxx79
真强奸,假强奸,老百姓都知道,为什么法官不知道。
用户29xxx75
她是母亲,眼里只有儿子,别人的女儿就不是人,是没有妈妈的野孩子。只有这种妈妈才会教育出这种儿子。这一家人都不反省。
chase 回复 04-22 21:50
都是成年人了,都谈婚论嫁的人跟人家进婚房,要发生啥会不知道?接下来又是录音的,烧窗帘的,准备这么充分的,你不说点啥?看样子你也是这个产业链的人嘛
平淡如水 回复 04-22 22:33
真正的强奸案哪个男人不粗鲁,在如此粗鲁情况下处女膜都不破,可能吗,就好比鸡蛋碰石头,能不碎吗,所以说我支持男方 ,就好比这起案件,女方不喜欢男方何必跟人家订婚,现实当中又有几个女人会把自己未婚夫送进监狱,所以说女方这家人道德及其败坏,及其不道德
用户95xxx32
关键是你说破天我们这种普罗大众不认,你说法律是绝对正确的,可我们不认同,难的不是判罚,难的是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昨今明 回复 04-22 23:43
法理上,只有民众认可和信服的判决,才是合法有效的判决
雕刻时光
女的贪财,男的好色,在婚房内,女的洗澡后,穿着清凉和男的躺床上休息,男方一冲动,女方拒绝。强奸案就成了,但女方是高手,不仅身体完好无损,在男方放弃性侵的情况下,又表演了烧窗帘等系列的项目,准备了谈话录音等证据。男方在女方的手下完全没有还手之力,智力水平完全不在一个档次。男方想表现强硬在谈判中占主动,却落入圈套,成了罪证。
仙人掌
男女双方的母亲都不是善类
单衣试酒 回复 04-22 00:30
或许吧,但我后来想了想,保护自己的财产被可能的阴谋掠夺也不算什么罪过吧。女方的母亲如果去按敲诈勒索的标准去比对,还有几分像。男的妈妈你最多说是小气和短视。但在女方明显心思不在男方身上而且即使领证也只是一个表面夫妻状态,我觉得她做得合理。女方的母亲的提议,细想起来,男方并没有得到什么实质的好处,剩余八万本来就付不出来,而且也不是这时候付的。结婚,女的又不肯过来,即使过来能不能睡一起也是未知数。但女方可以马上获得一半的房子,等于二十万左右,没有半点意外。这真的算盘打得很好,就是因为这个事情赔二十万左右。难怪这报警什么的马上就报了,然后在三天后就会抓人的背景下,对方选择,要么出钱,要么进去。难怪女方不断主动联系男方不断放鸽子。
用户53xxx21
在大同订婚案中,大媒体其实玩了一招媒体惯用的套路,叫“偷换概念”!以弱化判决结果本身的影响。 公众的关注核心一直都是“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而大媒体们巧妙地把关注重心引到了“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而“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一议题,还巧妙地站了一个道德制高点,这种道德制高点一旦站上了,就几乎无法辩驳。 但广大男士们真的拎不清“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事吗?相信大多数男士还是拎得清的! 结果,被主流媒体玩一手偷换概念,成功转移了关注焦点,让判决结果合理化了。从此,再也没人关心“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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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远离女性!
orthop8
女子在婚房烧窗布有故意纵火之罪,男方应追究。
zhengbin
印象是:订婚了想亲热一下用强了但未遂,女方的要价还提高了,没谈拢女方报警了,结果判了强奸罪。诈骗、民俗、未遂、既遂之间理不清了。感觉如果判决书能就四个问题逐一解释明白就好了。
zzw50十
强奸了。也不考虑女方提的退路
想说点啥
防婚骗,建议立法:1.订婚已付彩礼钱,后面(婚宴或者领证环节)单方擅自加价行为(含要钱要首饰要房产等),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合同法,退一赔双倍彩礼钱。2.尤其是威胁 不加钱不结婚,不去洞房的要挟行为,建议退一赔三。3.结婚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一方各种不配合,出走,婚闹,要离婚的,按第2条处理。4.提倡彩礼钱应以当地平均年收入的2倍以内为限。 **其实,有了前三条,第4条可以不需要了。更绝的是,没有单方面约束女方,对双方都适用哦
phil
蠢,就是蠢,别拿动机说事儿
珍惜未来
女方处女膜完整,而被判男方强奸,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此引起全国关注的大案,必须中央介入,异地办案,严查该案有否存在冤假错案!
北欧神话
男人们以后要对你们老婆好点,不然三年起步。
用户10xxx97
三年,可能跑不了
今晚打老虎 回复 04-21 09:35
就是三年
SHUN
女拳又一次胜利,以后找老婆会越来越难,光棍会越来越多
用户11xxx38
看到一个说法?你还说的那么认真,无非就是想硬载,里里外外都是不管法律,巧妙的洗地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