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订婚案的影响力还是不折不扣地从遥远的晋北扩散到了晋南。
我们这个队里刚因为彩礼问题,谈崩了一家。
男女双方谈了有两年多,感情谈的十分到位。临近结婚,谈的是彩礼付16万8,15万的车,村里边五间欧式大瓦房装修一新,什么三金五金的也都买好。一切谈妥,没想到丈母娘最后来了一件大事,要求男方在市里买房子,并且是全款。男方父母已是困难重重,前面30多万加上盖新房和装修50来万,80万已经透支了老两口毕生的心血。双方媒人唉声叹气出主意:要不再四处借借或者贷款先付个首付?男方这边为了凑成这桩婚事,勉勉强强已经答应,但女方那边坚持不让步。原本高兴的喜事,在这一刻男方妈妈终于彻底崩溃,深邃的眼眸伴随着浑浊的泪水倾泻而出。
男方小伙子一拍大腿,罢了。一桌子人显得无比尴尬和无奈。
这件事就这么架在半空中。
清风浮云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接锤子婚,当冤大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