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男子酒后,胆大包天,竟然通过窗户栏杆,爬进楼下女邻居家。 试图强行和女邻居发生关系,女邻居奋力反抗,并命令男子立即出去,否则她便打电话告知其妻子。 男子闻言,只好灰溜溜的走开。因为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女子没有选择报警。 谁料时隔不久,男子酒后又通过同样的方式,试图爬进女子家窗户。 但因为前车之鉴,女子早已将自己家窗户上锁。女子发现后,感觉自己不能姑息养奸,便果断报警。 男子在法庭上辩解说,他第二次翻窗是觉得不好意思,便向女邻居去道歉。 因为男子和家人,向女子做了道歉和钱款赔偿,获得了女子及其家人一定程度上的谅解。 所以法庭对男子从轻处罚,以强奸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男子第一次图谋不轨失败之后,女邻居放他一马,他应该感恩戴德,收心养性,认真反省自己的行为。 但他兽性不改,故态复萌,还美其名曰,向女邻居道歉。 既然要道歉,就应该从大门进入,名正言顺的道歉,而不是偷偷翻窗进入。 男子确实罪在不赦,他两次酒后非法入室女邻居家,试图乱性,但都因故尚未为成行。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强奸未遂?
“正当防卫!不批捕!”2024年3月7号,上海,男子因为楼上滴水竟然直接上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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