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真大!男子带醉酒女子回家同床,醒后,女子报警称被强奸,还在反抗中拽坏窗帘,男子矢口否认,法院判了一年。(来源半岛晨报,触电新闻) 据悉,两人和朋友相邀在男子家中聚餐饮酒,又去KTV继续饮酒,第二天凌晨,两人打车回到男子住处,女子醉酒昏睡在床上,男子将其衣物脱去。 但是,随后发生事情产生争议,女子称男子不顾其反抗实施性侵,还拽坏了窗帘,不过醉酒无力阻止,不过,法院并不认可,认为男子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 报道后该案引发热议,有网友称只要告了是不是保底一年,还有网友说以前都说疑罪从无,现在是疑罪从有,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呢?
1、强奸罪不成立? 性侵,往往发生在隐秘的角落,现场没有监控视频作为参考,男女双方也经常呈现互相矛盾的一对一证据,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客观证据对两人的说法进行印证。 本案中,DNA鉴定显示,身体内没有对方的DNA信息,如果男方在口供中不承认性侵的话,很难成立强奸罪。 这就要求被害人在侵害发生后,要及时保留证据,否则,将造成立案困难。 2、为什么是强制猥亵。 强制猥亵要求强制性,除了暴力胁迫以外,还有趁人不能反抗的状态,比如醉酒,患病,受困。 本案中,能够确认是事实是女子醉酒,衣物被脱去,男方实施亲吻抚摸等行为,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3、本案带来的提示! 有网友担心,男子很容易构成性犯罪,这种担心是非常现实的考虑,所以,自古以来就有孤男寡女不要共处一室的说法。 而且,现实中,很多人以为强奸罪或者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很高,这是错误的,只要有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印证,大概率就可以立案了。 作为男士应当自觉避嫌,这不仅仅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是对女士的保护,就像本案中,男子将醉酒女子带回家中,结果女子报案了,那么,房间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法律是不可能进行还原的,只能通过证据倒退,结论可能对被害人不利,也可能对被告人不利。 为了避免麻烦,还是洁身自好吧,提倡:醉酒不共处,共处不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