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酒店客人退房后,保洁员打扫卫生,发现房间里有客人不要的巧克力和水果,保洁觉得可惜,随手搁到自己兜里,谁知下班时被酒店保安发现,向酒店举报,酒店认为保洁员偷盗酒店财物,将其开除。保洁员不服,认为巧克力和水果都是客人不要丢弃的东西,不属于酒店财务,于是把酒店告上法院,要求酒店赔偿56000元,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
可没想到,下班的时候,酒店保安跟守株待兔似的,把她给拦住了。一搜身,那些水果和巧克力全露馅了。保安大哥立马给她扣了个“偷窃”的帽子,这事儿还上报给了领导。酒店领导也不含糊,直接给张大姐来了个“开除大礼包”,罪名就是“偷盗财物”。
张大姐那叫一个冤啊!她跟领导解释,说那些都是客人不要的,又不是酒店的宝贝。可领导耳朵跟塞了棉花似的,听不进去。张大姐一气之下,找了个律师,把酒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56000元。
到了法庭上,专家可不含糊,翻开《民法典》一看,说客人不要的东西,那就是“无主之物”,谁捡到都不算偷。再说了,《劳动法》也说了,酒店要是没道理就把人开了,那可得赔双倍的钱呢!结果一出,酒店因为无缘无故炒了张女士,被判赔了35000大洋!这判决简直就是给劳动者们撑腰的“尚方宝剑”啊!同时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在玩规则的时候,别忘了也得讲点人情味儿,找个既公平又合理的法子,别让天平歪了。
草鱼开会
无主物品,由酒店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