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放在以前,可能有不少人会觉得离谱。
但在今天,或许已经见怪不怪了。
本案的案情其实非常简单,一个女性在凌晨4点跑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强奸了。
但民警在调查后,却对她的说法产生高度怀疑。
因为,报案女子与其指控强奸的男子认识时间长达半年,案发前的诸多表现也很象像男女朋友间的正常交往。
最离谱的是,她居然还随身带着录音笔,从见面时就开始录音,后面更是以这段录音为证据,试图证实自己不愿发生关系。
而且,与报案时表现的酩酊大醉不同,其在监控视频里的表现也显得相当正常。
此外,民警在调查时还发现,在本案案发之前,该女子还曾报案称自己被强奸,当时也是提供了相应录音,为此还拿到了5万“赔偿”。
哦对了,该女子在与男性结识后,就会发送大尺度照片,以勾起对方心中的欲望。
而以上诸多线索汇聚,也难怪民警会怀疑其中另有事情。
最终,在民警的持续深挖追查下,另一个神秘男子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女子在与其他男性发生关系,又或是试图发生关系后报警,都来源于他的“指导”。
虽然女子在镜头前自述,自己是因为曾经被骗感情而破罐子破摔,但在敲诈他人后得手,拿到不菲的赔偿后,她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从来都不是什么误入歧途,而是自甘堕落。
所谓的神秘男子,只是为她梦想中的捷径提供一条看上去可行的道路罢了。
她的坏,早已深入骨髓。
女子和前男友开房后两人相继报警热点观点
白哉
兄弟们 录音笔 远程监控装备未来风口 还不把握机会 以后交友不带录音笔 都跟不上潮流拉 广告词我都想好啦 (爱她就要记录心动的每一个瞬间) 抓紧机会招商引资 财富自由指日可待
小小孩 回复 04-27 20:05
没用的。女的可以录音,男的录音就会被质疑不正当证据。
蚱蜢的懵 回复 小小孩 04-27 21:20
是的,山西大同强的采信女方的录音,判男方强奸,江西那个振什么的案件,不采信男方提供的录音,判男方强奸[狗头]
用户10xxx03
诈骗罪
重度嗜茶 回复 04-27 21:51
明明是敲诈勒索
睡鬼罗汉命踩沉
现在的女法官所审理的案件,也许就是将来的法官审理她儿子的案件时的主要依据和互相应证来源
tong彤
女的应该马上坐飞机✈️到大同报案,绝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