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去世留下未成年儿子给村书记抚养却遇到了烦心事,请大家支招

军鱼传说 2024-09-05 16:39:55

村书记老胡,今年58岁,是个为人正派又非常热心肠的人,这不,又有一位村民的事情让他头疼不已。

这话要说到10年前,有一位村民因为自身条件不足,在村里找不到老婆,至于什么情况找不到老婆,大家都应该清楚。

于是,他就通过一些其他的路子找了一位东南亚某国的女子,举行了一场异国婚礼,这女子就安心到这里生活了,期间陆续生下了两个儿子。

几年之后,也许是思乡心切,也许是生活不如意又或是生活不习惯,总之,在某一天她悄悄回国了,把两个儿子留给了他丈夫。

屋漏又遭连夜雨,破船又遇打头风,这位村民今年不幸去世了,留下了两个儿子。这个无人养育的事情村委会不能不管,村书记老胡首先想到的就是申报孤儿,这样每月就有1400元左右补贴,生活也算勉强过得去。

正当老胡准备好资料去民政部门申请孤儿救助,根据申报孤儿补助条件:1、父母双亡,2、父母都失踪,3父母双方一方死亡,一方失踪。

虽然两个孩子父亲死亡了,本来可以去法院申请母亲死亡或失踪,大数据却能查到孩子母亲,并且孩子母亲和孩子还有联系,在经济抚养上,这名母亲算失踪,但现实中她又存在,那么这种情况下,老胡就晕乎了,这样母亲又能联系到,但就是不抚养,还能不能申报孤儿救助?

按照民法的规定,失去联系四年(危险特殊情况下2年)就可以申报死亡,失去联系两年算失踪,那么这两孩子就是孤儿了,但如今他们母亲可以联系到,这条路就行不通了。

我对老胡说你给他们申报个低保,老胡说低保最高700多元/人,太低了,光学校一些费用都不少,700多元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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