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去年6月分手后,唐某某约她到一地下停车场,在车内提出发生性关系,被她拒绝。
据女子反映,当时唐某某坐在驾驶座,而她坐在副驾驶,在被拒绝发生性关系后,唐某某恼羞成怒,挥动右拳将女子打伤。
据女子提供的材料显示,女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去年7月,环翠区公安分局将该案移交检方审查起诉,涉嫌罪名为,“唐某某故意伤害”。
本来以为唐某某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女子等待了数个月后,近日,环翠区检察院人士回应说,此案已于上周作出决定不起诉。
并且把案件退回警方,“以后能发现新证据再移交”。
而检方不起诉的原因是,检方认为唐某某存在防卫行为,这让该女子无法接受,女子希望对唐某某以该有的惩罚。
据了解,此事唐某某已向该女子赔偿5万元达成和解。
据崮山镇工作人员称,唐某某现在仍正常上班。
检方认为唐某某存在防卫行为,那就是说是女子先动手,随后唐某某防卫,因此才会打伤该女子。
我认为,这件事逻辑上是不通的,女子已经拒绝唐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为什么还会动手?
另外,还是要提醒各位青年男女,两人因各种原因分开,还是各自安好比较好,女生还是不要单独坐在单身男子的副驾驶比较好,要学会保护自己。
在男人不可信的情况下,女生还是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强奸未遂,故意伤害,哪条都够刑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