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的末日!1994年长春“2·15”持枪杀人抢劫纵火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7-21 17:44:26

1994年2月15日,农历甲戌年正月初六。

北国长春,浓重的节日气氛还未消退,远处零星有鞭炮的回响。

位于伊通河畔的长春市滨河小区东104栋。刚搬到504室不久的夏久纯为了庆贺乔迁之喜,通过电话将其爱人魏玉敏单位的好友陈鼎、许丽梅夫妇及他们的女儿陈玲玲(12岁),还有王丽芬、任凤香陆续邀至家中。此时,夏久纯、陈鼎等人正在客厅里闲聊,陈玲玲和夏久纯的儿子夏迁(12岁)在屋内看电视,魏玉敏则在厨房里忙57着炒菜。由于室内温度高、油烟大,夏久纯便将外屋门打开,欠出一点缝隙。

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凶狠暴戾的魔鬼正一步步向他们走来,打开的房门又为魔鬼的侵入提供了便利。

13时许,夏家外屋门突然被人拽开,一个30多岁、身穿皮夹克的男子冲进客厅,双手举起手枪对准夏久纯等人厉声喝道:“别动,都过来!”

这一切来得实在是太突然、太令人措手不及了,房主夏久纯本能地问道:“你要干什么?”

话音刚落,歹徒已扣动扳机,夏应声倒地,饮弹身亡。随即,歹徒又朝欲扑向他的陈鼎、魏玉敏等人连开数枪,1个、2个……6个人先后倒在血泊之中。

杀红了眼的歹徒又从写字台底拽出瑟瑟发抖、缩成一团的夏迁,问他钱在哪儿?

小夏迁连声哀求道:“叔叔,别杀我,我帮你找钱。”

于是,歹徒一手拎枪,一手拽着夏迁的头发在室内翻找起来,结果只翻到1000多块钱,歹徒又从几个死者身上摘下3枚金戒指和2个金耳环。

十分钟后,临走的歹徒用枪托向夏迁和躲在沙发后的陈玲玲猛砸数下,又冲向厨房放大正在燃烧的煤气阀门,顿时火苗蹿起,烟雾弥漫。

浓烈的烟雾将陈玲玲从昏迷中呛醒。她的左耳部及左肩挨了歹徒重重的三枪托。陈玲玲艰难地抬起头,寻找着她的爸爸妈妈。此时,后腰部中一枪的许丽梅已苏醒过来,目光正与陈玲玲碰上,陈玲玲惊喜地流下了眼泪。

许丽梅声音微弱地对她说:“玲玲,快去喊人!”

经妈妈提醒,陈玲玲忍着伤痛站起来,踉跄着跑下楼去。玲玲很快在马路上截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朱向军闻听立即开车将许丽梅、夏迁和玲玲送到医大二院,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13时25分,“119”报警台接到报告,滨河小区东104栋504室发生火警。消防队员迅速赶到现场,水龙以巨大的冲击力直扑504室……

大火终于被扑灭。在抬送尸体时,消防队员发现5名死者身上都有枪伤,立即报告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14时20分,市公安局局长彭祖尧接到报告后,马上与在家的副局长蒋坤、关长福、孟凡来、曲万臣、李书志率领刑侦人员赶往发案现场;稍后,省公安厅厅长张志鹏、副厅长雷景湖、李吉顺率领技侦人员赶到现场;市委领导赶到现场。

在省、市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公安干警兵分四路开展工作。

第一路对案发现场进行清理勘查,对尸体进行解剖勘验;

第二路分别对被害人夏迁和陈玲玲进行询问(许丽梅处于昏迷状态,不能讲话);

第三路围绕发案中心现场调查走访,寻找线索;

第四路前往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要道设卡堵截,严防案犯出逃。

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案情分析会上,技术人员汇报有关情况:从现场提取5枚弹壳、2枚弹头,经技术鉴定,案犯使用的枪支为“五.四”式手枪。法医尸检结果,5名死者身着10枪,其中有一为贯通伤。

经调查走访得知,夏久纯41岁,系长春锁具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夏不掌管经济大权,且作风正派,待人坦诚,隐私和经济方面不存在报复因素。夏妻魏玉敏37岁,为长春棉织厂质检科科长。魏在单位工作积极上进,为人正直善良,是厂里的优秀党务工作者。

综合分析,此案应为以侵财为目的持枪杀人抢劫,报复杀人可能性极小。

而夏久纯夫妇月薪仅500余元,且无其它经济收入,与社会上有钱的“大款”相比,根本不会成为案犯的抢劫对象。那么犯罪分子冒这么大风险,杀这么多人,说明对夏家不是选定目标,而是临时起意,因此,确定案犯为外地流窜作案。

据夏迁和陈玲玲描述,案犯外貌特征大致为:年龄30岁左右,身高1.75米左右,圆脸、体态较胖,操东北口音,身穿棕色带毛领皮夹克,深色裤子,黑色皮鞋,头戴一顶礼帽。

市局局长彭祖尧和他的6位副手及所有参战干警都清醒地认识到,案犯如此嚣张,公然在长春市内疯狂杀人抢劫纵火,说明他是一个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的亡命之徒。由此可见此案的侦破难度和风险性。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将此案列为1994年全市头号公案,并成立了以市局副局长孟凡来为组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张方明、二道公安分局局长王安久为副组长的联合专案领导小组,开展专案侦查,不破此案,誓不收兵。

18时30分,二道公安分局东站派出所二楼会议室。这里正在召开由各分局局长、刑警队长、治安科长、防暴支队长参加的紧急会议。

会上,孟凡来副局长通报了案情,并部署晚间清查工作。要求交通部门及区分局在辖区出城的交通要道架网控制,设卡堵截;治安、刑警封锁火车站、公路客运站;防暴队员上街巡逻盘查可疑车辆、人员。从晚间10点开始,对全市宾馆、招待所、旅店、浴池、歌舞餐厅等处开展全面清查。

最后,彭局长面色严峻地说道:“清查时一定要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同时,所有参战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

一张捕捉持枪歹徒的法网悄悄地在春城张开。

深夜,墨蓝的天空,繁星点点。

各种霓虹灯把长春的夜空装扮得绚丽多彩、富丽堂皇。

城市没有因邪恶而晦暗。

22时,随着一道无声的命令,全市2000多名公安干警犹如2000多柄利剑伸向春城的大街小巷……

22时40分,二道公安分局远达大街派出所所长刘岩带领民警单世权、马鹏飞清查完4家旅店后,又来到位于东站火车站西侧的个体东梅旅店。当3人查到第3个房间时,发现屋门从里面插死,屋内漆黑一片,3人机警地掏出手枪。

门被敲开,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睡眼惺忪的男子出现在面前。

灯光下,撞入民警眼帘的是该人双臂上刺有2条青龙及对面床上扔的棕色带毛领皮夹克,这一切与镌刻在干警脑子里的“画像”发生了碰撞。民警单世权一步冲到床前,掀开枕头,一把“五四”式手枪和两个弹夹赫然露出。与此同时,该人转身扑向单世权,刘岩、马鹏飞上前将其死死按在地上。

经清点,缴获“五四”手枪一支,弹夹3个,子弹33发。

这起震惊长春的特大杀人抢劫纵火案正是他干的。

他叫高广奎,33岁,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1980年他因流氓殴斗挥刀砍伤6人被判刑4年,1984年刑满释放。释放后,高不思悔改,仍与社会上不法分子沆瀣一气,为非作歹,是牡丹江市黑道上出名的“人物”。他仗势欺人,无恶不作,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

1993年1月,社丹江市某“皮包”公司经理王某因债务纠纷与孙某发生争执,王遂找高广奎帮忙收拾孙某。高闻讯后和王某携带两支猎枪驾车到处寻找孙某。1月8日晚间,高广奎等人在牡市国际旅行社门口发现孙某,高便拿起猎枪照孙大腿就是一枪,当即将孙打倒在地,血肉模糊。高等扬长而去。

1993年3月1日晚10点多钟,牡丹江市某家具商店经理周某到“振兴楼”洗澡。洗完澡,周某坐在休息室床上与几个男服务员喝着啤酒,谈笑风生。与周某同在一屋的高广奎看了很不顺眼,便走过来问周是哪个道上的,周不客气地回敬说我就是来洗澡的,哪个道也不是。高说你啥也不是装什么蛋,等一会儿我收拾你。说完,高走到他的床铺前,拿出一只截掉枪筒的五连发猎枪照周左腿打了一枪,高又走到周正面一米处,照周右腿又打两枪,随后,高用猎枪顶住周的头部,问你还装不装了,周说你把我打这样,饶了我吧。高这才住手。

高走后,周哀求服务员快把他送到医院,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因为他们都惧怕高广奎。半小时后,才来几个人把周送到医院抢救,但已造成终身残疾。

为了逃避打击,1993年5月13日,高广奎在宋某的帮助下逃出牡丹江市,携带几万元现金流窜到广西南宁。牡丹江市公安局及时发出了协查通报,不久,公安部也发出了(93)070号通缉令。

高在广西凭祥办理边防证逃到越南同登镇,住了一星期,并通过一越南人“阿毛”花2000元购得“五四”手枪一支,返回凭祥后,高又在某部队靶场买了100发子弹,放了50发,藏起50发。8月份,高潜回延吉市。

这次来长春,他原打算在长春停留一天,没想到因故多待了一天。在这美丽的城市,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身无分文,四处逃帘的丧家之犬时,萌生了犯罪歹念。于是,他怀藏装满子弹的手枪,开始了他的罪恶之旅,寻找那本不属于他的“财富”。

于是,5条人命被他轻而易举地毁掉了。

心理学家认为他不属于人类;

死者家属说他是魔鬼;

警察骂他是混蛋。

他是什么,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因为他马上就要被送上断头台,这是他唯一的必然的结局。

1994年2月25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特大持枪杀人、抢劫、纵火犯高广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6日14时,高广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城市依旧,晨曦依旧。人们津津乐道公安干警如何神勇擒恶魔的故事,对勇士的钦佩赞美溢于言表。掌声、鲜花、荣誉、奖金纷至沓来,英雄形象被新闻媒体广为传颂。

是啊,人们不会忘记他们。是英雄的人民卫士用他们的青春甚至鲜血和生命,捍卫着人民的尊严和城市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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