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7日,四川省巴中市,一位姓高的先生在路口减速掉头时,被一辆红色敞篷宝马迎面撞击。尽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高先生的车只是被蹭了一点漆,但对方宝马车却受损严重。高先生全责并理赔后,对方要求赔付车辆维修期间的租金,最终高先生赔付2万余元。
四年后,警方接到线索,揭露了这场看似普通的车祸背后的骗保罪行。红色宝马车涉及三起交通事故,其中一起就是高先生的。罪行由刘洋等人领导的犯罪团伙所为,他们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来骗取高额保险赔付,甚至利用伪造的租车合同进行索赔。刘洋曾是业余赛车手,利用专业知识和高超驾驶技术冒险作案,骗取280余万元的赔偿。
令人意外的是,刘洋在监狱中,由于被保险公司列入黑名单,改变了诈骗方式。他在云南省瑞丽市故意与喝酒后自行驾车的司机相撞,再以对方酒驾不敢报警为由提出私了,并勒索钱财。尽管刘洋碰瓷没有被报警,但消息迅速传开,导致他于2019年12月底被云南瑞丽的警方逮捕。
在2020年12月20日,刘洋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巴中警方锁定刘洋时,他已在监狱中服刑两年。
2022年6月,刘洋被押解回四川巴中,犯罪团伙成员也相继落网。在2023年6月27日,巴中市法院判决刘洋犯有保险诈骗罪、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其他犯罪团伙成员也被判有期徒刑,并需退赔被害人损失。01、事故发生后,对方宝马车司机提出租车合同并要求赔付,高先生是否有权拒绝支付?
有权拒绝。
发生事故当下,高先生可以对租车合同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的,例如要求对方提供租车公司的名称、发票、收据,对租车公司做一个简单的电话连线等等。
02、在缺乏摄像头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证据不足时,法律上如何判断责任和赔偿?
一般,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交警会根据双方的陈述、现场勘验笔录、事故现场照片等情况来进行判断。另外通过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也可以对事故发生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
03、结合本案谈谈,什么是漏案?
漏案在我国《刑法》上叫做漏罪,就是说被判处刑罚的、在执行刑罚过程中的犯罪分子被发现他在当时判决以前还有别的犯罪行为,那么这时候对漏罪就要重新作出判决。
04、本案中,这十名被告人涉嫌了三个罪名: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那这三个罪名应该怎样去区分呢?
保险诈骗通常是和保险合同联系在一起。比如,在这个案子当中没有保险事故,或者保险事故没有那么大的损害,仍然从保险公司去获取完全不应该获取的保险赔偿。
05、结合本案谈谈,判决中提到的数罪并罚是什么概念,法律上是如何执行的?
结合本案,漏罪判处刑罚以后,需要和原来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坦白之前他还犯了什么样的罪。从法律上来说,我们通常鼓励犯罪分子在被发现有罪以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我们会给予一个处罚上从宽的处理。有的构成像自首的行为,从宽定刑的幅度会更大一些。
06、对于这些保险公司,包括一些车主在路上遇到的情况怎样防止诈骗和碰瓷呢?
其实主要靠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靠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要了解自己的客户。对风险程度高的客户,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在理赔的过程当中,也要做更仔细的甄别。另外一个就是普通的驾驶人员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对异常的这种交通事故要保持警觉。如果有条件,驾驶员可以加个行驶记录仪,对行驶过程中有比较好的记录,也能够自证清白。
第二个方面就是靠公安机关。从公安机关的角度来说,遇到异常情况,我们的驾驶人员也会报警。这种信息多了以后就会产生预警。那么这个时候就要集中地和保险公司进行信息的共享、沟通。所以一般情况下,诈骗保险公司的行为在几年以后经过数据分析,都是比较容易发现的。
所以我们奉劝打保险公司主意的人还是尽早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