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山县深入推进省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注重强化源头治理、责任落实、案件查处,规范在建工程项目有序管理、欠薪督办案件办结,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夯实了和谐稳定之“根”。
抓源头治理,建全“实名制”。依托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将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监管平台实时监测预警,实行“一个项目不落、一项制度不漏”工作原则,建立“政策熟、业务精、执法严”的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队伍,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上缴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等制度,规范企业用工方式和工资支付行为,截至目前,举办劳资员培训班3期90余人次,监管在建工程项目3个,农民工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程担保、维权告示等制度均达100%。
抓责任落实,打好“提前仗”。建立“移交、提醒、督办、约谈、整改、问责”六步工作法,明确责任、传达压力、督促整改,向县级分管领导发放提醒函12份、责任单位发送移交函43份,落实“周抽查、月专查、季巡查”的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进行突击抽查、检查,累计检查170余次涉及企业200余家、项目30余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00余个。依托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热线、信访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共受理维权信息300余条,处置率100%。
抓案件查处,办实“维权案”。依托“网格化”管理,构建根治欠薪“零容忍”常态化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用工单位和个人惩戒力度,营造企业“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因欠薪问题对7家施工企业作出罚款12.6万元的行政处罚,列入“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名单”2家,查询企业及个人信息5起,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交4起。强化“法院+司法+人社”单位协同联动力度,为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审、快结的方式为2385人追回2186余万元薪酬。(李林 马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