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云间庭审”真好用线上调解解民忧!

豫百姓故事 2021-06-25 10:16:09

6月23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晁陂法庭运用“云间庭审”当庭调解一起远在3000公里外的追偿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

2019年6月,李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案外人魏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魏某某死亡。该小型轿车在原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处投保有交强险。事后,镇平县人民法院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审理,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之一为原告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方赔偿110000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已经履行该判决书的赔偿义务。因被告李某某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形,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向被告行使追偿权。

因本案原告公司远在新疆,路途遥远,故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在线立案,并线上提交证据材料。立案后,晁陂法庭法官刘香勇立即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通知被告应诉,但被告的联系电话早已停止服务,无奈,办案人员又到被告户籍地镇平县某镇寻找被告,经向当地村干部了解,被告及其家人长期在新疆居住、务工。6月10日,通过不懈努力,刘法官联系到了被告家属,将案件情况详细告知被告家属,被告家属也表示理解,后通过被告家属联系到被告,被告称其在新疆阿克苏务工,现在生活也比较困难,难以履行赔偿款。刘法官详细了解被告的基本情况,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希望原告保险公司可以免除一部分责任,双方进行和解。刘香勇法官又当场给原告代理人进行沟通,并把被告的情况给原告进行说明,原告代理人也表示理解,并向保险公司负责人汇报情况,最终原告同意放弃10000元,被告也表示愿意接受,但需要时间筹集款项。

6月22日,被告主动联系刘法官,告知款项已筹集完备,但自己一直在阿克苏,距离镇平县3600多公里,路途遥远,无法赶到庭审现场。刘法官当即联系了原告代理人,其也表示现在受疫情影响,加上距离遥远,希望能够通过云庭审理。最终,,原、被告双方通过云间庭审系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转账支付了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对刘法官的办案效率表示称赞。「吕青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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