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陕西省医保局、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4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9月至12月20日。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
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9月至12月20日,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缩短集中缴费时间,由省税务部门同医保等部门商定后向社会公告,全省统一执行。
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建立连续参保人员
和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我省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新生儿及大学生等
特殊人员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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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