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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女官制度是中国古代内廷制度的组成部分,它的设立,是统治者维护皇权的需要,也蕴含了其“内和而家理”的思想。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便尚礼,讲求内外兼治,女官制度的存在,为一个井然有序的后宫创造了条件。
自周代萌芽开始,经几朝变更,女官发展至明代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制度,其系统的独立性、职责的明确性都远超前代。从洪武时初定,到永乐后衰落,明朝的女官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变化周期,在古时社会也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一、仿前朝而应今需,明女官制度的建立女官,又被称为“宫官、宫职或内职”。从广义上讲,女官指的是天子的嫔妃及司掌宫廷各项事宜的宫人,但从狭义上来说,女官并不包括后宫中的嫔妃,而单指负责宫中一应大小事务,且有品秩的各级女性管理人员。明朝所说的女官就是后者。
若论女官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后来经过秦汉、唐宋等的发展,到明朝时女官之制愈加完善。
明朝女官制度的萌芽非常早,甚至于建国就有了大致的格局。明太祖朱元璋在其还是吴王时,就仿照唐宋旧制,在宫廷中设立了六尚局。黄袍加身之后,他又从多个方面对女官制度进行了完善。
明太祖之所以对女官如此上心,一是为了加强皇权。前朝宦官专权致使皇权旁落的教训,让明太祖意识到需对这一群体的势力有所压制,故其下诏命宦官不得读书识字,干预政事。由此,宫廷之中诸类需认字之事宜便交由女官担任。再则,明太祖也希望依靠女官来引导后妃行止,使其遵礼守道,不致行动无常,甚至勾结外臣,祸乱朝政。
在明朝建国之后,先后三次对女官制度进行了调整。第一次在洪武五年,明太祖就女官之制与礼部进行商议,礼部将汉唐时的情况说于太祖,太祖认为“古者所设过多,宜防女宠,垂法将来”。于是,明初设“六局一司”,其人数比以往少了数百人。
洪武十七年、洪武二十七年时,朝廷再更女官人数和品秩。至此,明朝形成了一套独立于后妃的女官系统。从入宫到出宫,明之女官的命运也在历史的变幻中浮沉。
二、明女官之职责及选拔诸事明朝女官制度的“六局一司”指的是六尚局和宫正司,其中六尚局每局之下又分设四司,共称二十四司,后又在每司中各增一掌、一典。宫正司则是独立于六尚局以外的一个机构,其下设有司正和典正。
这些女官机构十分完备且职责分明。以尚宫局为例,它统领着六尚管理之事,凡是各局中的出纳文籍都由其加印签名,是所有女官中级别最高者。其下有设“司记”、“司言”、“司簿”和“司闱”,每一司所掌管之事都十分详细具体。
而尚仪局主要负责礼乐起居之事。不同于其他局的是,尚仪局中还另设了两位彤史,凡是皇帝临幸后宫妃嫔,她们都要负责记录下具体的日期、地点及赏赐。其所记之事均书于《钦录簿》中,连皇帝也不能随意查看。由此可见宫闱之事的隐秘,以及女官之制的严密。
其余四局中,尚服局负责服用彩章之数,尚食局掌管膳馐品齐之数,并且在向皇帝进食时,她们都要先尝之。而皇上晏寝相关事宜和监督女工之事,则分别由尚寝局和尚功局则负责。
与六局平行的宫正司,是所有宫官中人员最少的一个,其职责类似于今天的监察机构。宫廷之中事务繁多且人员复杂,难免有失职犯戒者,宫正司的存在就是为了纠察宫闱,主持责罚戒令,从而保证宫闱生活有序进行。
明朝女官的采选十分严格,其来源主要是民间女子及无夫妇人。明朝前期,所选之人在年龄上跨度较大,洪武十四年的的采选,其年龄下至十三,上至四十。而到了明后期,则有了年轻化的倾向,如隆庆三年时,“选民间女子年十一以上、十六以下者三百人进入”。
除民间外,原本属于宫中的宫女也有被选为女官的机会。崇祯年间的女官曹静照便是因其才华而升为女官的。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女官一般要求品行端正且粗通文墨,重才德多于外貌家世,《大明会典》记载:“洪武二十九年……其在京军民之家有女子及无夫妇人能写能算者,不论贫富丑陋,许皆进用。”此类种种可见,德行文墨是选拔女官的重要标准。
明之女官所强调的才德,主要指的是封建社会中的传统伦理道德。如《广东通志》记载,明宣宗时期的女官王司彩,“至六七龄,示以女工,过目辄晓。就女师,闻爱亲敬长之言,必反复致问。《孝经》、《内则》、列女传、《女戒》诸书莫不究心。深居阅阁,足迹未尝至中门”。
在入选成为女官后,朝廷会对其家庭“聘以钱币”、“蠲其徭役”,甚至是在京城中赐房居住。比如洪武年间的女官叶氏入宫后,朝廷召其父及弟到京都中,赐官后回家。由此,女官在一个家族之中的地位也非常高。
女官在后宫中的地位,大约是低于众妃嫔,高于普通宫女的。她们的品行也使得其获得了来自各方面的尊重,后宫中人甚至会将其当做老师来对待。《女官传》有记载,“陈氏名二妹,字瑞贞,……善书数、知文义,后宫多师事之,称女君子,亦曰女太史。”
在职务之余,女官们的生活也十分丰富。她们或尚佛以寄托信仰、或下棋作诗以陶冶情操、或养鹦走马来做消遣。女官所做之诗词大都寄托着她们失去自由、思念亲人的愁苦,女官沈琼莲就有“一朝承恩入帝畿,难将寸草答春晖”的感慨。
关于女官的最终归宿,一般有归乡及终老宫中两种。洪武采选女官时有言道,“其外有家者,女子服劳既多或五载六载,归其父母从与婚嫁,妇人受命年高者,归以终天命,愿留者听”,可见女官的去留并非强制。
选择归乡的女官通常会有优厚的待遇,前文所提及的陈司彩,入宫数载之后便返了回家中,并且朝廷还对其家庭给禄米、免杂役、赐土地。洪武时期入选的女官黄惟德,于七十多岁时乞还家中,皇太后作图及诗以赐之。
明朝女官制度虽十分繁荣,并且对朝政发挥了一定的影响,但最终也逃不过衰亡的命运。
三、明朝女官制度的影响明朝女官依靠其才干,将琐碎的宫廷事宜规划地井井有条,创造了一个家和业兴的帝王之所,而她们又以其学识品行,对后妃进行有益的示范引导,为一个和睦雍肃的宫闱环境做出了贡献。
此外,女官对于抑制宦官势力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宦官乱政一直以来就是封建社会的弊病,东汉和后唐都曾出现过宦官专权的现象,对国家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明朝早期女官制的完善和良好运行,使得宦官的职责被分散开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宦党的势力。
但世间万物皆有兴衰之时,明永乐之后,女官制度逐渐走上了衰落的道路。其实在洪武以后,女官之制就有了下落的趋势,但真正导致其凋落的,还是永乐中后期宦官的崛起。
《明史·职官》有记载,永乐之后,女官“职尽移于宦官,其宫官所存者,惟尚宝四司而已”。宦官势力的上升,使得原本属于女官的职责被其所替代,明后期的两百多年间,大规模采选女官的行动只有四次,而在其繁盛的洪武几十年中,就进行了两三次。
女官制度的衰败,是宦官势力强大的后果,明太祖希望依靠女官来限制宦官,但其愿望在后世并没有得以实现,明朝后期又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宦官专权的现象。
虽说如此,明朝女官制度也在历史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明之后,清朝继承了其女官制度,亦设“六局一司”,女官又经过了两百多年的发展,最终随着封建制度的倒塌,消逝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结语明之女官制度,为维护皇权、抑制外戚、肃正后宫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其选拔出宫诸事,也是明朝宫廷之制的反应。
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多少帝王将相征战沙场、弄权朝堂的故事为史书所记载,为后世所传唱。古时女子在史书上留下身影者已是难得,宫闱之中的女官,在皇权的背后,施展学识才华,哀叹宫墙之高,她们的故事也应被人看到。
参考文献《万历野获新编》
《大明会典》
《明皇祖训》
《女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