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的原主席陈戌源在受贿案件上迎来了一审宣判的结果。据湖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陈戌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涉嫌受贿所得也将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过庭审,法院查明了陈戌源自2010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之便利,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力和地位优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了超过8103万元的贿款,其中包括了4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的金额。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戌源的受贿行为构成了特别巨大数额的犯罪。在他担任中国足协主席期间,他为多个足球俱乐部和地方足协在赛事安排、联赛晋级、裁判判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足球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给国家足球事业带来了严重损害。他还涉嫌为他人争取职务提拔和调整,这些情节被认定为从重处罚的依据。然而鉴于陈戌源受贿400万元属于未遂;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待监察机关尚未知晓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且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已追缴全部受贿款项,根据法律,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陈戌源受贿案的一审宣判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不仅是体育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里程碑,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于打击贪污腐败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违背职责,在司法面前都将得到应有的制裁。相信随着陈戌源受贿案的处理,将会进一步震慑那些觊觎权力的人,为社会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和诚信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