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牵动人心的山西大同“订婚回门宴强奸案”终于迎来了新进展。
案件中的男主在经过111天的拘留后,终于8月24日在山西大同阳高县法院开庭审理。
24日当天,男主的母亲甄女士再次接受采访。
甄女士透露: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希望双方能庭前进行调解,而不是立即判决。
法院希望如果女方能接受调解的话,女方能出具一个谅解书,前提是男方必须向对方赔礼道歉。
由于此案件的隐私性,法院表示案件不公开审理,只能由律师参加,双方家属均不参与。
甄女士还透露: 8月22日,甄女士曾经联系过女方家属试图缓和两家的关系,但遗憾地失败了。
8月25日,记者称多次致电女方,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女方似乎很排斥相关采访。
事实上,从8月19日起,女主家属在接过一次电话之后,就再也没有打通过。
8月19日,女主母亲曾肯定地表示:"是他强迫的,是他强奸了我女儿。"
但当记者问及是否因为房本上没加女儿名字、没给其余10万彩礼而报案时,女主的母亲否认并挂断电话。
女主的大哥也表示:“我们不接受采访,我妹妹也不接受采访。”自此之后,女方就没有了回应。
事件回顾据悉,这对准新人是2023年3月份通过当地一家婚介所认识的,感情稳定,所以开始谈婚论嫁。
男方承诺,婚后一年会在房产本上加上女方名字,并且20万元彩礼先给10万,后续迎娶时会补齐。
另外男方还给女方购置了一枚7.2克戒指,到这里为止,女方对男方非常的满意。
所以在5月1日订婚仪式上,他们就此承诺写下一份协议,双方都按了手印,签了名字。
然而,令男方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订婚之后之后没几天,男主竟然被抓了。
5月2日, 这对准新人在回门宴之后回到了新房,俩人发生了关系,但事后女方很不高兴。
原来,女方是因为与男方沟通房子和彩礼的问题闹起了情绪。
随后,准丈母娘要求男主尽快在房本加上女儿名字,并让男方卖完猪之后给剩余10万。
5月3日,女方家的大哥又亲自登门拜访,要求和其母亲一样。
但男主家属怀疑对方的目的不纯,都拒绝了,理由是按照当初的协议内容走。
男方的拒绝引起了对方的不满,5月4日,女方报警称自己在订婚后被男方强奸。
男主被拘留后,在民警的协调下,男主家属答应在次日中午12点前在房本上加名。
但男主家属却迟迟没有加,由于时间上的关系,就直接立案了。
对此,警方曾表示:男主在举报材料中承认了与女方发生关系,证据确凿,并且他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从曝光的电梯监控视频来看,俩人的关系非常好,双方拥抱在一起亲密接触,难以相信会发展成这样。
此案将成为男女婚恋的风向标此次事件曝光后,有一位网友写下一段“请先生赴死,必惊醒后人”的留言,被点赞和转发超过一万次。
显而易见,这起事件发展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强奸案,这就是一次影响男女婚恋方向标的事件。
无论事件中的男主到最后是否构成强奸,都会使本就降到冰点的男女关系再次跌入谷底。
订婚给10万,并答应在结婚后房本加上女方名字,准新人开始在婚房同居,同居第四天女方报警称自己被未婚夫强奸。
民警表示,只要婚房加名,这个案件就可以撤案,就没有这个强奸案。这过程实属让人难以理解,这其中女方的目的显而易见。
随着国内离婚率、骗取婚恋彩礼案的增加,以及外国敌对势力对中国女性洗脑力度的进一步加强。
国内社会结构已经受到严重的挑战,中国社会的三观再一次受到刷新。
“一个男人不给你花钱就是不爱你的表现、家是将爱不讲理的地方”,这些奇葩的言论充斥于耳,让一些原本正常的三观变得扭曲。
如果此案男主被无罪释放,此事件可能会慢慢淡出大众视野。
但如果男主被判强奸罪成立,那么将无法平息大众心中的愤怒情绪,而中国男同袍可能会更加防范女性群体。
所以,结合此案件中法院主动找被害人,希望被害人能出具谅解书的这一情况来看。
可以确定的是,就连法院都感受到了此案的影响力有多大,破坏性有多强。
法院此举无非是希望尽可能的降低此案对当下社会低结婚率、低生育率的破坏性影响!
其实,像这种事件每天都有在上演,只不过山西大同这次的事件在网络突然间爆发。
此类案件,如果男主被判强奸罪成立的话,那么将会有无数的人进行效仿,后果不堪设想。
有网友认为,在低结婚率、低生育率的大环境下,此案的影响力和破坏力不亚于“南京彭宇案”。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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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间而言,女方一家下手太狠,这次让全村人都看在眼里,会有报应的
这是视法律为儿戏,作为法官应该明辨是非,有就判罪,没有就无罪释放,这是证据不牢靠,民众关注过高,不想承担误判的后果,于是就拿出和稀泥的最强本领,要是就这能耐,要法院何用,找个情感专家不比你更能和稀泥?
都过了四天了,还告人家强奸?体内还存有证据吗?如果是我10万元彩礼拿回来,分手!
强奸了就是强奸了公诉是不可以谅解的,没有强奸就是没有…含含糊糊的
这女的还没有被扒拉出来?
嫖娼是怎么算的
女方是否举证了男方强奸的有力证据,比如男方暴力、威胁,女方拒力反抗、呼救之类的,如果没有,那应该按常理判决,常理就是普通大众所认知的常理,既然双方是有婚恋关系的,那么常理认知应该是一方在没有抗拒的情况下即视为默许对方行为,不应当构成强奸罪。如果判决男方强奸,那男人往后岂不是人人自危,谈何人权?
婚姻中离婚百分八九十女性太强势,中国女性没被教育好。
社会舆论果然厉害!!!直接干预司法[笑着哭]这要是没有社会舆论,是不是就直接定性判刑了
给钱就不是强碱,那算不算卖淫呢?
订婚发生关系,能告强奸立案,真强奸警察就不立案,逼得女的自杀自证
无语
好家伙估计又是个灭门收场的[呲牙笑]
这不反告敲诈都说不过去
警察和法院都在在等着男方妥协,女方谅解吗?强奸的证据呢?
庆幸没娶进门吧,祸害三代人啊。
在自己家里 睡自己老婆 怎么就算强奸了呢?
强奸也可以获得谅解?把法律置于什么位置?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很难分清吗?
总不能让老爷承认乱抓人吧[得瑟]
在农村确实有些人认为女的和男的在婚前发生关系,女的不是处女就不值钱了,女方在商议彩礼时就比较被动。我觉得这就是女方告男方的原因。
就是骗钱
都知道是咋回事,可如果不是强奸,那拘押一百多天就是非法的,办案人要担责的。所以想了这么个办法。真是高啊[得瑟]!
宁坐十年牢,不取心机婊。
证据呢,这个怎么举证
强不强奸得公安人员科学调查后才能得出结论,不是报案人说强奸就是强奸。
订婚就搞上了,,,[笑着哭] 被人算计,跑不掉
强奸当时不报案,过四天才报案,这不是敲诈吗?
灭门案就是这样来的
法院按司法判吧,看证据
谅解书不就是说明男的犯罪?这法院在逗我?
强奸个屁,这样算强奸那索性规定所有男女都不要谈恋爱了,都不要发生关系了,否则都直接抓起来判刑
强奸关键在于强,发生关系时没反抗就是自愿,不能诬告
买卖谈漰了
生意没谈好,这以后就麻烦了,订婚后结婚前不能发生关系,否测没达到她家的要求,就算你强奸。难啊!
当地警方就这样办案?这么大的罪出具谅解书?要么对,要么错,别和稀泥?
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就算强奸[得瑟]
,这女方家的做法一看就知道三观不正的家庭,这家人的做法一看就知道|相当毒辩狠心心术不正的家庭。
多来点这种案子[得瑟]给现在的结婚率一点小小的中国震撼[笑着哭]
我让我男方告女子也强奸
这警察法院一帮和稀泥的,证据够吗就立案
不管怎样,女方急不可耐,能不能缓缓再说
妻子不同意,丈夫强上也是会钩成强奸的!现在的现实是人们总怪彩礼,可问题是高彩礼是怎么来的?一是计划生育,二是钱不值钱!不解决这两个根本问题,这种现象怎么去除?
法律是个啥玩意
婚内强奸了解下,有证都白搭
钱未到位就直接立案了[笑着哭]还是钱管用
女人迟早把自己作死。
要女方出谅解书不就是要钱么?太明显了
强奸这不重判?[得瑟]
[得瑟]妈的,反告她诈骗
太可怕了
什么时代了,这女人怎么了?
我个人猜测可能是女方思想比较保守,认为女的被男的睡了就必须跟男的结婚,要是男的反悔不给另一半彩礼自己也没辙。所以要的那么急。
'自己承认还能'怎么样,还被人家抓到证据[笑着哭]
法院的目的可想而知,法院都他么想置身事外,还不公开审理,连双方亲属都不得参加,很明显就想直接把事情私下解决掉,又不想社会知道,律师到时候肯定也会保密,其实他们很清楚这件事的事情是怎么个情况,女方要道歉,房子名字加不上了,十有八九是要多少钱,最后还是这么一个结果,那法院不公开审理毫无意义,社会一样知道现在结婚男方有多吃亏,结个屁婚,谁知道是不是又掉进了一个陷阱
不管如何,在当地,那家女的肯定身败名裂,假如那家儿子没有结婚,以后也难了,女的也很难嫁的出去了
1这女人对待钱财比婚姻感情更重要2她应该不爱这男人,否则都走到这地步,直接告个强奸,反正当地接盘侠再找她的话一定弄清楚这女娃人品咋样
有病啊
什么样的法律标准一言成强奸,又是什么样的标准怎么都不构成诈骗骗婚,
我都说多少次了你们河南河北山东山西不可能有什么好事都坏得很还狡辩说是天下文明发源地,天天都是你们干坏事的新闻
这女的真歹毒啊
没有就判无罪,法官要秉公办理
给钱了不算强奸算卖淫
这都可以立案,女方家绝对有背景
说句实话,这跟卖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这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报假警屁事都没有吗?
希望判有罪,这样就没那么大的压力了
直接描述现场情况就行了,没有用强就行,把每一步动作,和女方当时反应描述出来,只要女方当时没有明确拒绝,那就不构成,扯舍房产加名?这跟强奸罪的成立与否有关系吗?加了名就不构成强奸吗?法院纯属扯蛋。
可以希望强奸不只保护女方,既然提倡平等,就要一视同仁
信不信戏本杀之后就是带货直播
有逮捕吗?没有你关了111天?超期羁押?这情况,检察院会批逮捕?
为什么女方告强奸就一定是强奸?
男人中了人家的仙人跳,人家是想要房要钱!
为什么不敢公开庭审?
这个女的不会扭动一下屁股吗
敲诈勒索不成,反手起诉而已。
俺看不是强奸,应该是嫖娼
以后行房事必须全程录像
男的指定用强了,事后指定许诺了什么,然后反悔被女的告了
这女的可别娶,娶了必家破人亡!
女权太烦人了
这也能算强奸,女方有什么证据证明当时有强迫行为?
客观公正的看待这件事。
订婚后不能发生性关系?那人家和你发生性关系后就应该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证据。那婚前发生性关系的人是不是全部捉起来枪毙?是钱没给到位,发生性关系后应该给几百元就没现在这麻烦事,最多算嫖娼,现在的警察是调解员,谁没理偏向谁,法院也一样,社会风气变坏就靠它们
女的敲诈
我是这男的,我也不低头。宁愿坐牢,退彩礼!
都关了一百多天,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对社会层面来说影响急坏[笑着哭]
女方家属是阴谋家……
发生性关系不能作为强奸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