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不仅触犯国家法律
还危害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
但总有部分人心存侥幸
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
殊不知,早已成为犯罪分子
眼中的“猎物”
2024年5月某晚,范某和朋友在宜宾翠屏区宋家镇一餐馆小聚,期间小酌了几杯。席后范某想着住处离餐馆不远,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却不知早已被暗处的人盯上。
当晚凌晨2时左右,范某驾驶机动车行至宋家镇丘陵村关山路时,突然与后方来车发生侧面剐蹭,后方宝马车主下车查看情况后要求范某赔偿车辆损失。由于喝了酒范某便想私了,岂料对方开口就要8000元,与范某同行的友人觉得对方漫天要价,于是选择报警。经交警勘验现场,表示两车并未发生刮擦,民警察觉情况可疑,于是将两车车主传唤至宋家派出所接受调查。
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以宝马车主宁某为首的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在一起组成“碰瓷”团伙,利用酒驾司机不敢报警的心理,尾随酒驾司机故意追尾“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再假借“调和”的名义进而实施敲诈勒索。掌握该团伙犯罪事实后,民警对其展开抓捕,于6月11日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经查,该团伙分工明确,对象特定,自5月以来多次在宋家镇附近作案。
他们专门物色从餐馆、烧烤摊、酒吧、KTV等场所出来的酒驾司机,一旦锁定作案对象便会一路尾随,趁着酒驾司机掉头、变道、减速的时候故意发生刮擦。在伪造交通事故后,该团伙会将责任归咎于被撞一方,以对方酒驾报警为要挟,敲诈勒索大额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宁某(男,23岁)、吴某(男,30岁)、廖某(男,18岁)、刘某(男,28岁)、张某(男,19岁)5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酒驾司机被移送交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