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200亿中国首父向女友索要3亿借款败诉

婚姻张丽珍 2024-04-27 05:52:11

煮肘,一个执着于生孩子的巨富,身价二百亿,自称“中国首父”,目标生够50个,认为女人最大的价值就是生育。女主角为其强大女友团中最固定的一位,为他生了两个孩子,共同养育13个孩子,所以被称为二妞妈。现在二人闹到法庭,男方要求女方归还三亿借款以及利息。最后哈尔滨松北区法院给出的判决是驳回煮肘的全部诉讼请求。

 

情侣关系甚至是同居关系的民间借贷案件,就是会比普通关系更难认定为民间借贷。在民间借贷的案件中,原告一般只需提供初步的转账记录就完成了举证责任。而情侣关系是更为复杂的深度关系。

 

最高院2019年的裁判观点为:双方存在情人关系、同居关系、恋爱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人民法院不应直接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分配举证责任裁判案件,而应当结合原被告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借款合意、借款支付情况等综合判断是否是借贷法律关系还是其他债务法律关系。

 

也就是说:一方仅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而对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就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由主张借款关系的一方对其与对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以及其实际给付借款的事实继续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这个案件的一审判决恰巧出现在一个有趣的时间点,那就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征集意见稿刚公布不久,其中第三条【同居析产纠纷的处理】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双方无协议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一方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已经混同无法区分的财产,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各自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事实,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而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双方对此无协议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同居生活时间、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同居析产情况、双方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

 

煮肘为了自己的20亿身家不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被配偶分走一半,和二妞妈同居生活了11年都没有领证,如果新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把同居关系划定为居于恋爱关系与结婚关系之间的中间状态,混同的财产算二人的共同财产,两人的三亿转账与二妞妈协助其代管理的资产,则会综合考虑各自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事实,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所以煮肘才会如此气急败坏声称自己与女权有不共戴天之仇,苦口婆心劝告千万以上资产的优秀男性们,千万不要和女性同居,最多只做邻居,不要同住一个房子,更不要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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