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婚姻:失去了之前的稳定

酒空的人已醉 2022-08-29 00:22:39

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古罗马在众多国家中可以说是算一个非常奇特的国家了。它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城邦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庞大帝国。

古罗马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一切事物都随着古罗马社会的发展而变得物是人非,再也看不到最初的影子。政体从分权发展到了集权,妇女的地位从无到有就连联系家庭纽带的婚姻制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古罗马帝国时期是古罗马发展的后期,古罗马从共和制过渡到了帝国时代。君主直接称帝,集国家权力于一身。而家庭关系也失去了之前的稳定,呈现出了一系列的特征。

那么,在古罗马帝国时期,古罗马婚姻有什么特征呢?

一、从有夫权婚姻向无夫权婚姻转变(一)有夫权婚姻

在古罗马的早期社会,有夫权婚姻一直是社会的主流婚姻。男女双方的家长以家庭利益为基础将彼此家中的男女联姻,生儿育女传承宗嗣。

在男女双方婚姻缔结的过程中,一切都是双方家长的意思,男女双方没有任何个人意愿的体现,他们无权为自己的婚姻做决定。只是因为他们门当户对,合适而已。

在有夫权婚姻关系中,男子享有特权,女子没有任何特权。女子自从嫁入男方家里的那一刻起,她的人身监护权及财产便转移到了男方家父的手中,成为男方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在有夫权婚姻中,女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丈夫的允许不能从事任何的经济事务。在有夫权的婚姻中认为婚姻是神圣的,女子没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而男子也只能在女子不能生育或犯下大错的情况才可以休妻,如果妻子出轨,丈夫有权将其杀死。

离婚对于女子来说是十分羞耻的,而且代价也是十分沉重。在有夫权的婚姻中,即使女子被休,其嫁妆也不能索回。所以古罗马的家庭婚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比较稳定是用女子忍气吞声换来的。

(二)无夫权婚姻

随着社会的发展,古罗马的婚姻观念由有夫权婚姻向无夫权婚姻转变。男女双方不再以家庭利益为主,只要是男有情女有意,双方都达到适婚年龄就可以结婚。

在无夫权婚姻中,男女地位平等。女子的监护权不随着婚姻的缔结而转移,其监护权仍然在女方家长的手中。但是此时的女子已经外嫁,家父也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过问。

所以在无夫权婚姻中,女子还是比较自由的。此时女子的嫁妆依然由娘家的家父掌握,一旦家父去世以后,女子便以自由人的身份享有对自己嫁妆的处置权。

在无夫权婚姻的婚姻关系中,女子也享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而且一旦离婚女子也能向男方索要女子结婚时带去的部分嫁妆以及结婚前男子对女子的恩赐。

二、非正式婚姻普遍存在

无论是有夫权婚姻是古罗马的主流婚姻制度还是无夫权婚姻是主流婚姻制度,在当时都存在与其相对应的非主流婚姻制度,那就是姘合制,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同居。

只不过在古罗马的早期社会由于当时的门第观念较深,就连法律都禁止地位悬殊的人互相结婚。于是在古罗马社会便产生了这种特殊的婚姻制度姘合。虽然这种现象是存在的但是却没有得到社会和法律的认可。

随着古罗马过渡到帝国时代,虽然这个时候的门第观念已经消除,男女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随意结婚,但一夫一妻是古罗马的婚姻法律准则,所以对于古罗马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享有不同的权利。

人们为了保证家庭中婚生子女的权利地位,姘合制婚姻作为婚外情广泛存在。虽然,政府也曾出台法律制裁这种婚外通奸的行为,但是为了避免出现过多地位、继承权和家庭财产的纠纷,最后出台的法律也是形同虚设,这种行为也屡禁不止。

三、离婚现象和再婚现象严重

一直以来古罗马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在早期的婚姻制度中,古罗马的家庭婚姻一直都非常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

为了争取权利,女性在婚姻中享有了婚姻自由即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严重的冲击了夫权和父权。女性不再以离婚为耻,简便的离婚程序使得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婚姻成为了儿戏。

男女双方草率的结婚的同时也草率的离婚,从一而终成为了神话。

四、家庭伦理丧失

由于古罗马版图的不断的扩张,为古罗马人创造了安全的外部环境,大量的财富从海外行省源源不断的进入罗马,使得古罗马人不用再辛勤劳作便可拥有大量的生活物资。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生活的富足让他们追求生活的品质,享乐主义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为了追求肉体和精神上的享受,他们将礼义廉耻全部抛掷脑后。

随处可见的情妇、通奸、嫖妓、纵欲、娈童、施虐和受虐狂。古罗马人性关系堕落、生活奢侈和挥霍放荡让帝国时期的古罗马人失去了原有的家庭伦理。

五、深受基督伦理的影响

随着古罗马不断的对外扩张,使得古罗马从多神信仰过渡到单一神信仰,从而使基督教成为古罗马的国教进而使得基督教思想通入到罗马婚姻制度中。

基督教主张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坚决反对多妻和纳妾,要求夫妻之间要互相忠诚互敬互爱。这种教义思想默默地改造着古罗马人的婚姻观。使得古罗马的结婚目的从宗族延续转变为情爱。

虽然古基督教的教义增强了古罗马社会的婚姻效力,消除了政治性的婚姻障碍,但是它又规定拥有宗教身份的教士不能结婚或与他人姘合从而筑起了一道新的宗教屏障。

在基督教教义的影响下,古罗马开始对离婚再婚做出了限制,离婚之后不得不再婚,丧偶除外。

结语

古罗马妇女在古罗马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她们在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得妇女在家庭中想要争夺更多的话语权。

于是,她们便对婚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她们想要选择更好的婚姻生活。所以才会出现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婚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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