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女子和男子在酒吧之中发生争执,男子一气之下扇了女子一巴掌,女子懵了后选择报警,办案人员到场后了解情况,男子提出赔偿女子5000元,女子拒绝接受赔偿,只要男子将5000元捐给慈善机构,便不追究其责任。
(案件来源于新闻报道,当事人为化名)
王能的酒品一般,喝酒之后就会乱发脾气,导致一些不愉快的事件发生。
案发当天,王能和一群朋友聚会,期间谈论起生活的小事,和朋友刘女士发生争执,王能喝了不少酒,对刘女士的态度强硬,刘女士没有惯着他,现场的其他人让两人冷静一下。
突然,王能起身扇了刘女士一巴掌,其他朋友被他的动作吓到了,连忙阻止他继续犯错,而刘女士也没想到王能会动手,愣了一下,朋友走来劝说,刘能只是喝多了,别生气。
刘女士没有理会朋友的劝说,当场选择了报警,民警听说有人动手,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得知双方是朋友关系,还是希望两人可以协商解决。
而王能在扇了刘女士一巴掌后,内心也很是担心,想到有可能被拘留,他只能和刘女士道歉,并且提出赔偿5000元的费用。
听到王能选择赔偿,刘女士内心还是无法解决,认为他的认错态度一般,王能只能等待刘女士的回复,刘女士想了想后,提出让王能现场将5000元捐给小孩。
刘女士的要求很奇怪,王能以为刘女士是在开玩笑,经过仔细的确认,王能同意将钱捐出,支持有困难的小孩。
可是王能并没有捐款的平台,一旁的民警看到王能的窘境,于是推荐了一个经常捐款的平台,保证能够将钱款送给孩子,王能没有怀疑,当着刘女士将钱捐了出去。
经过警方的协商,两人握手言和。
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此事?
1.王能扇刘女士一巴掌,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刘女士不接受调解,那么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王能扇刘女士一巴掌,这是无从抵赖的,刘女士可以要求饭店提供房间内的监控,认定王能属于伤害他人的行为,刘女士不谅解的话,可以处五天以下的行政处罚。
正是因为有证据,王能为了让刘女士放弃追究,只能赔偿5000元费用,而王能在打了刘女士一巴掌后,并没有其他越轨的行为,情节属于较轻,可以由民警调解解决。
2.王能向刘女士提出5000元赔偿,已经超过了500元的处罚,刘女士接受这个调解,民警可取消追究王能的过错。
首先,王能扇刘女士的行为,鉴于两人为朋友,情节较轻,民警是可以调解处理的,让双方达成和解。
其次,刘女士的伤势未达到刑事处罚,王能的认罪认罚态度好,刘女士接受民警的调解,提出将钱捐出去,因此双方的纠纷到此为止。
3.刘女士让王能将5000元捐了出去,是否属于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
刘女士第一次没有接受王能的道歉,第二次提出将他的道歉金额捐出,证明她接受了王能的道歉,对于5000元有支配的权力。
刘女士认为,只能将钱捐出去帮助更多的人,那么就可以让王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彻底将此事解决。
4.刘女士的行为很有意义,在双方闹出矛盾的时候,王能选择了简单的方式解决,这很容易就导致一身受到法律的惩戒,从刘女士原谅王能的做法来看,刘女士是一位善良的女性。
这件事也劝诫我们,道歉就要好好道歉的,千万不要认为赔钱就没事,别到时候把问题严重化,让自己面临更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