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表哥娶表妹属于近亲结婚,为何却很少出现畸形儿?原因很简单

一切回归史 2024-07-30 21:45:11

从现代医学的先进角度来看,我国是明令禁止近亲结婚的,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一旦结婚,他们的共同的单个隐性基因就有很大几率进行匹配,直接变成显性基因,如此就会导致诸多不良基因外化,刚出生的婴儿就会出现先天缺陷。

但古代社会的时候,生产力相对比较低下,更没有发达的现代医学作为保障,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对近亲之间遗传病的认知,与此同时,当时的婚姻观念讲究一个亲上加亲,近亲结婚十分受到推崇,很多父母反其道而行之,正是因为有血缘关系的存在才选择结婚。

所以在当时,表哥娶表妹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是表亲,但血缘关系依然在三代旁系血亲的范围内,在理论遗传病发生率极高的情况下,她们却很少生出畸形儿,这是什么原因?

古代近亲结婚的现状

这种违背现代医学理论的结婚方式在古代皇室和名门望族之间最为常见,受到早期西周宗法制的影响,古代皇室强调自己血统的至高无上性,为了保留所谓的纯正血统,很多婚姻都是在自己族人之间进行匹配,和外族人进行婚配的甚至需要接受惩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古代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近亲婚姻,首先是父母的观念,真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代的婚姻在很多情况下是没有选择权的,基本都是在父母的意愿之下成婚,如此一来,“亲上加亲”的可能性就更大。

而对于皇族来说,婚姻往往涉及朝中利益的平衡,所以婚姻带有一定的政治性,在此基础上,存在近亲之间联姻的可能性就更大,例如皇帝和王爷之间本身就是叔侄关系,为了稳定双方的关系,往往会选择让后代之间进行联姻,从某种意义上看,这就已经属于近亲结婚了,因为她们就是表兄妹关系。

这种情况在当时经常出现,比如红楼梦之中所描写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爱情,从小说的层面讲,二人的爱情悲剧是故事中的重头戏,也是很多人心中的意难平。

并且在一开始的时候,贾府中人十分看好这段感情,宝玉和黛玉之间也是有情有义,就连贾母和王熙凤也是这段感情的坚定促成者,不过后来随着贾府发生的变故,贾宝玉娶了薛宝钗,林黛玉得知心爱之人和别人结婚郁郁而终。

从小说的悲剧性来讲,这是线索的完结,但从遗传和医学的角度来讲,两人是不可能结婚的。

贾宝玉是贾政的儿子,林黛玉是贾敏的女儿,贾政和贾敏又都是贾母的孩子,所以贾政和贾敏乃是亲兄妹,林黛玉和贾宝玉分别作为他们两个的孩子,其实是表兄妹关系,而且是三代以内的近亲血缘,所以理论上是不允许结婚的。

古代表兄妹之间的婚姻

类似于贾宝玉和林黛玉这种表兄妹之间的婚姻被称之为“中表婚”,也叫“表亲婚”,主要表现为兄弟与姐妹,或姐妹之间的子女相互成为夫妇的情况,古人认为这会让家族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左传》曾有这样一个说法,刘氏和范氏,世为婚姻,这就是在强调两个大家族之间婚姻,不仅是他们,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按照年龄和关系匹配婚姻。

另外唐朝时期的著名诗人白居易也曾在诗中提到,徐州古丰县,因为地理位置十分偏僻,所以此地只有朱和陈两个大姓的人家,为了保证家族延续,他们之间世世代代都会结婚。

从遗传学的角度讲,左传和白居易所提到的现象都属于上述的“表亲婚”,此外,两姓结亲在春秋时期还有“秦晋之好”这种说法,即使现在很多人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也会用到这个词语,其实这也是表亲婚的代表情况。

由此可见这种风俗在当时是十分普遍的,比如宋朝时期,三苏之一的苏洵,他的女儿就嫁给了舅舅的儿子,这也是一种表亲之间的婚姻,这就说明当时的人们对这种现象不但不排斥,反而是十分推崇的。

民间甚至还形成了描述这种情况的顺口溜,姨家女,隔河叫,姑家女,回头娶,或者说“姑妈女,顺手娶,舅舅要,隔河叫”,这都是在体现表亲之间关系十分亲近的状态下依然要建立婚姻关系的现状,这似乎在整个封建社会之中都普遍存在。

甚至在之前的几十年之中,一些十分落后的农业地区依然存在这种近亲结婚的情况,而相对一些十分开放和发达的农村,这种情况就很少见到了。

但一个情况总是能引起人们注意,按照古代近亲结婚的普遍性,遗传病应该处于一种“高发”的状态下,也就是说后代子孙多少都会有疾病遗传,但奇怪的是这些相互通婚的“近亲”却像诗中和史书记载中一样世世代代延续了下来。

按照古人的观念,结婚中所生下的畸形儿都被认为是“不详”之物,发现就会被处死,这一点就从侧面说明,古人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是很少生出畸形儿的。

因为在发病率较高的情况下,就不可能做到像白居易诗中所说的那样、时代延续,不断近亲结婚的两个家族也会因为疾病死亡而得到延续,言下之意,他们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依然做大了畸形儿很少降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因之所在

这种看似违背现代医学理论的现象背后,原因其实非常简单,首先就是法律的态度,古代法律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其实是有多种变化的,在很多朝代之中,人们虽然没有医学方面的知识,但统治者却能看清孩子的状况。

这些统治者也会在找到一定的规律之后通过法律的形式来限定婚姻,比如在南北朝时期明确规定,禁中外从父母兄弟姐妹为婚,随后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解释,虽然是母氏家族,和自己不同根,但依然十分混杂,故而不允许男子娶与母同姓为妾室。

这是最早对中表婚姻的禁止,但到了后续的唐宋时期则不同,这两个朝代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中表婚,但根据当时不同的法律条文判断,有些结了婚的曾被法律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当时一定发现了畸形儿的情况,所以对其从根源上进行了限制。

到了明清时期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变化,从当时的社会形态来看,已经属于封建社会的最后阶段,法律体系的发展已经十分成熟,但对近亲结婚方面的规定却是表里不一的。

当时清朝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等为婚,有违反者不仅会被判定离异,还会对两人进行惩罚,杖刑八十,这是历史上十分明确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近亲婚姻进行规定,但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因为清朝的统治者是满清贵族,从等级森严的八旗制度就可以看出,这些少数民族内部不仅等级森严,而且十分注重血脉,为了保证所谓满族血统的纯正性,他们只允许满人贵族之间的相互婚姻。

这样一来可提供选择的人数就会进一步缩小,再加上门当户对和皇族背后所牵扯到的政治利益,能够满足条件的人就更少,在这种情况下,近亲结婚就是在所难免的事情,所以清朝看似严苛的法律制度实际上是向现实让步,默认了近亲结婚的事实。

甚至以朝廷和皇帝作为代表进行近亲之间的联姻,比如后来的光绪皇帝就在慈禧太后的安排之下娶了自己的表姐,皇帝本人并不满意这场婚姻,但并不是因为血缘关系的隔阂,而是对她没有感情,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之下,依然没有多少对畸形儿的记录。

这就引出了其中的第二个原因,史官的埋没,众所周知,明清时期是近亲结婚的代表,尤其是清朝,但作为皇族,面子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且不说出现的畸形儿多不多,就算他降生在皇宫之中,史官也没有记录的机会。

他的存在本来就是家丑,所以无论出现多少,都会被史官抹除,而平民之家的畸形儿,根本就没有出现在史书中的资格,所以才有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这其实就是一种假象。

最后一个原因就是父母的抛弃,在古代,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现象,随后带来的就是子孙成群,即使是近亲结婚,也会生出一些各方面正常的孩子,而那些畸形儿,要么在出生不久就会死去,要么会直接被父母抛弃,能正常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很少。

这更像是一种淘汰选择制度,所以在我们当下,基本看不到畸形儿。

这三种原因其实更像是古人的掩耳盗铃,他们所采取的手段,只是主观抹去了畸形儿的存在,但遗传病泛滥的现状却一直存在着。

参考文献

[1]马克亨,.人类古代近亲曾“妻妾成群”[J].(null),2008,(01):1.

[2]王歌雅.中国古代近亲嫁娶禁例略论[J].求是学刊,1996,(04):4.

[3]官文娜.日本古代社会的近亲婚及其实质──兼与中国古代“同姓不婚”的比较[J].世界历史,199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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