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蔺市街道80名残疾人学习《残疾人保障法》

润心在巴渝 2024-08-15 10:44:55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8月1日上午,涪陵区残联在渝馨家园蔺市街道服务中心举办2024年第三期“德法相伴”普法宣传活动,旨在为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切实维护残疾人利益。

在普法宣传活动中,涪陵区残联特邀重庆佳士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总则、康复、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为80名残疾人朋友深入浅出地深入讲解。并结合现实生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赠与合同等典型真实的法律案例,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现场面对面解答残疾人群体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大家懂得用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样的普法宣传贴近生活,非常有意义。使我们明白了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蔺市街道龙泉村残疾人刘仁全乐呵呵地说。

涪陵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全27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讲座宣传,全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残疾人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走出困境,积极面对生活,增强他们的参与感、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氛围。信息来源:爱涪陵客户端(徐华东/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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