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发布“非法引流”信息赚佣金,会被判刑!

河南法制报 2024-08-05 12:41:01

基本案情

判决结果

经审查,焦作市中站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许某、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经审理,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许某和付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检察官说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是用双手创造出来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不要赚“不义之财”。否则,钱没赚到,还会惹来牢狱之灾。另外,“非法引流”是诈骗的“前菜”,广大群众应不断增强反诈骗意识,警惕各类推广营销电话,不轻易添加陌生人的社交账号,更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送的不明链接或进行转账,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说法1+1

从事“非法引流”的团伙愿多招募年轻人,年轻人在找工作或兼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误入歧途,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来源:河南法制报 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王麒雯 编辑:程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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