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官网发布的一则《2024年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推免招生不诚信名单通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不仅是对个别学生的诚信问题,更是对当前研究生推免机制的一次深刻反思。
在这份名单中,10名学生因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诚信行为被点名。这些学生在承诺入学后,最终却选择了其他学校,导致复旦的招生名额被浪费,招生计划被打乱。
这种行为不仅对学校造成了损失,也让其他有志于复旦的学生失去了宝贵的机会。然而,这种行为在现行的规章文件中并没有相应的惩罚性规定,导致失信学生所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
推免招生是一个多向选择的过程,学生可以向多所学校申请,学校也是择优录取。这一制度设计,确实很难对学生做出极为严格的约束。站在学生的角度,他们的想法也并非不能理解。每个学校的推免日程不同,他们不太可能在起初就有非常明确的去向。
既然推免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那么仅对一方进行谴责恐怕难以根本上解决问题。更应该探讨的其实是能否对机制进行优化,既符合推免保研多向选择的大框架,也保障宝贵的推免名额不浪费。
1. 建立更科学的补录机制:在有学生反悔之后迅速递补其他考生,增加学校的选择权。
2. 保证金机制:确定入学需要交一笔保证金、入学之后即返还或折抵学费。
3. 多轮录取方式:通过拉长录取流程尽可能保证足额录取。
推免事实上是相对灵活的录取机制,赋予了学校和学生双方一定的自主权。这项制度如果要更合理地施行,在最终录取环节也需要保持适当的灵活性。如果申请阶段充分自由,到录取时却又十分严苛,那么类似的问题恐怕很难根本解决。现有制度下如何进一步优化,去调和频发的冲突,恐怕还需要更多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