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富源县平庆煤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
1.富源县平庆煤业有限公司平庆煤矿职工李XX、胡XX、罗XX、李XX等26人,在2024年7月1日至8月28日期间,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无相关培训资料),就安排入井上岗作业;
2.富源县平庆煤业有限公司平庆煤矿职工王XX(爆破员)、李XX(爆破员)、尹XX(综掘机司机)、杨XX(综掘机司机)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分别安排在井下从事爆破和操作综掘机作业.
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四十二条(适用于第三阶次一般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四十八条(适用于第三阶次一般处罚)的规定.
处罚内容: 分别
1.对煤矿企业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2.对煤矿企业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富源县平庆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2月26日,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纸厂村委会下慕乐村,法定代表人为张家永。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共有可采煤层11层,分别为:C2、C3、C7+8、C9、C13、C15、C15+1、C17、C18、C19、C23煤层,目前C2、C3煤层已开采结束,现开采C7+8、C9煤层,煤种为无烟煤,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中等,C7+8、C9煤层自燃倾向性均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均无爆炸危险性。
2022年3月15日16时37分,富源县平庆煤业有限公司平庆煤矿(以下简称平庆煤矿)117805机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人死亡、97人涉险,直接经济损失28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