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小二
编辑|王小二
不管是医科大学的老师还是学生,未来大概率都是从事医生这个行业的。
医生这个行业的天职是什么?
答案是治病救人。
可是,这个学校的老师确实是把治病救人放在了首位,结果自己却被处分了。
2024年5月10日。
到点了,老师没来上课,学生对此事进行了反映。
原来,俞老师分管的患儿病情危重,俞老师在上课前需要查看情况。
检查过程中,孩子突然出现了脑出血,危及到了生命。
俞老师因情况紧急选择了先救人。
在救完孩子之后,俞老师匆匆赶往了学校上课。
只是,此时自己已经迟到了29分钟。
咱就不说这个那个了,正常人看到这个事情觉得这个老师做错了吗?
我估计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去怪这个老师迟到的。
可是,人家学校不同意。
这不处分来了。
扣发奖金,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至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俞莉老师当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俞莉老师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
经研究决定,对俞莉老师做出以下处理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俞莉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救人难道是错误的?
把救人放到首位是错误的?
要不然怎么会受到处罚?
难道应该不管孩子生命先去上课?
这个学校的教学理念难道是这样的?
可能是因为引起了反响,又来了一个通报。
这个第一临床医学院的领导是咋想的?
按说这个道理能不懂?
我看到了这么一条评论。
关留学生啥事情呢?
于是,去看了看这个班级。
原来英语授课是这个意思。
留学生们举报,学校领导是不是想多了?
看到媒体做了一个投票。
网友的评论也算是一针见血。
明明是一堂生动的医德课,结果成了这样。
没有被奖励,反而被处罚。
如果一个医生老师都不能践行自己的誓言,学生们就能够做到了?
一把好牌打得稀烂。
问题是,如此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结果?
如果当时上课的学生知道了这个情况还忙着举报,那么还有什么资格学医?
这才是该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