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色通缉犯郭文贵在美国被捕,近7亿美元的资产,被美没收。
这7亿美元的资产是否应该归还我国?是否应该交由我国审判?
郭文贵最大的罪名就是诈骗罪,他用骗来的钱,买豪华游艇,买法拉利名车,满足一家人在美国的奢华生活。
他在美国被捕,网友们也纷纷拍手叫好,认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那么问题来了,他所骗的钱财几乎都是我国人民的钱(想到这里更可恨,他欺骗的是自己的同胞),那他的资产是否应该返还给我们,现在美国没收了,我们老百姓辛苦的血汗钱岂不是打了水漂。
也有网友支持遣送回国,接受我国法院的审判,小编也支持,如果能引渡回来,就能清楚的知道他是如何骗取老百姓的钱财,骗了多少钱,让他完完整整的吐出来,现在想来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我们和美国没有引渡条约。
大家觉得郭文贵的财产应不应该返还我国,支不支持将郭文贵遣送回国呢?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