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3日的晚上,湖北十堰郧西县三官洞乡(2001年5月三官洞乡裁撤划定成新的乡级行政区域——三官洞林区)东槽村(后属安家乡)村民古兴民在本组一亲戚家喝酒。时年41岁的古兴民,是个出了名的酒鬼。这天晚上古兴民喝得很开心,喝到兴头上还吆五喝六猜开了拳民,一直喝到半夜,然后一个人晃晃悠悠地回家了……
4月5日星期六,古兴民读四年级的小女儿跑40里山路回家拿菜,门却闩着,叫不开。只好提着空菜桶哭哭啼啼返回学校去了。邻居见了就觉得这酒鬼怕又是喝醉了酒,睡得好沉,也去喊门,喊不开,就报了村治保会。村治保会胡主任就安排人从后窗钻进去,摸到床上一看,古兴民已是硬硬的了。就又安排人到乡政府报了案。
郧西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电话时,已是4月5日晚11时30分,案情重大,局领导当即决定抽调警力,组成专班火速赶往出事地点,一分钟也不能拖延。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继勋,刑事技术员黄清智刚刚从另一个案子上撤下来,澡也没顾得洗,饭也没顾得吃,忍饥挨饿钻进了引擎轰鸣的警车。警车里黑咕隆咚的,听声音才晓得局纪委书记彭安平、刑警大队指导员汪明新、警员龚正旺、王启明已在车里等候了。
警车在崎岖的山间公路上飞奔,车灯像两把利剑,刺向了黑沉沉的夜空。
车在一个岩弯里停下后,要摸黑翻两座大山,淌一条大河,然后又沿着九曲回肠的山道缠缠绕绕20余里。已两天两夜没眨眼的王继勋、黄清智如何艰难地与困倦搏斗着,走在这艰险的山道上,凌晨4点钟才摸到发案地点。
这是一家绿树掩映的农舍,房门虚掩着,四周很安静。古兴民仰面躺在床上,床上顶棚已经塌下,从塌下的顶棚上滚下一个大酒缸,酒缸砸在死者的头上,砸了一个黑乎乎的洞。酒缸歪在一边,里边的酒歪泼了一半整个屋子都弥漫着酒的芳香,一只醉醺醺的老猫儿见山外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的警察,便惊恐不安地窜来窜去……很显然,是猫,或者说是鼠弄翻了顶棚上的酒缸,砸死了这躺在床上的古兴民。
据邻居反映,古妻汪月玉在外打工,儿女在学校寄宿。
真是意外伤亡吗?
心细如发的干警们不顾旅途劳累和蚊虫叮咬,将古家里里外外、一草一木都检查得仔仔细细。很快,蛛丝马迹逐步显现:在门耳环上发现了微量血迹,在床前沿墙上发现了右手三指擦拭的血印,在床前抽屉扯断的蜘蛛网上,发现了搏斗的痕迹,在门闩的上下轮椽上遗留5-9厘米长的拨痕……
据此推断系他杀无疑。根据法医检验,认定被害者死亡时间在4月3日夜11点至次日凌晨2点之间。
警方经过详细的现场勘查,综合分析认为:
1、罪犯熟悉环境;
2、罪犯拨门入室作案后又将门闩重新拨上,符合伪装现场的全过程,根据拨痕和门缝程度推断拨门的工具为火钳;
3、现场翻动不明显,谋财可能性较小;
4、作案人未带杀人工具,体格健壮……
与此同时,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有朴带着十多名侦查精英,也开进了这个小村子,一个“警民结合、内查外调、以案找人、顺案追踪”的作战方案迅速拟定,一张无形的法网悄然撒开。
犯罪嫌疑人是谁?
经过调查摸底,终于有几条有价值的线索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首先被纳入侦查视线的是该村的韩之兵,此人30岁,性情粗暴,曾因盗窃判刑两年,4月1日服刑期满回村,韩之兵曾怀疑此次坐牢是古兴民酒后胡言乱语所致,对古极为不满,曾扬言报复。有人看见韩之兵4月1日至2日在死者门前窥视徘徊,神色显得非常诡秘,案发后突然去向不明。根据推理,该韩之兵有作案的可能。但几经周折,查明案发当晚,该此人根本不在村里。
其次是村民由正华,由正华与死者之妻汪月玉有奸情关系,长期在外流荡。有人反映,古兴民近几年夫妻关系极不融洽,妻子汪月玉曾与由正华合谋毒打过醉了酒的丈夫。案发前有人看见由正华突然出现在附近一带,嫌疑重大。干警们爬山涉水,顺藤摸瓜,终于查清了该由正华的行踪,遂将其排除在外。
正当疑虑重重的时候,又一条重大线索浮了出来:4月6日,本村村民古兴和反映,4月3日中午,一外地人来到古兴民家,说是汪月玉一起在山西打工的人,受汪月玉之托,带点腊肉到山西去,并在古家吃了午饭。
是不是汪某的又一奸夫?为什么当天赶到,当天就出了命案?
然而,再一核实,此人还未离开郧西,此次是专为某厂招聘民工而来,且身材矮小,与现场痕迹推断的作案人身高及提取的鞋印相去甚远。
一条条的线索相继中断,一个个的嫌疑人被陆续排除,案件又陷入了僵局之中。
杀个“回马枪”,警方决定将排除过的线索再次进行过滤,以发现漏网之鱼。果然,一个几乎被遗忘的线索又浮出了水面。
干警们在土墙的夹缝里搜出了死者的一个笔记本。死者没有多少文化,只记得“玉……和,通……次……”,后面是一条一条的黑杠。干警们久久地望着笔记本,望着墙上的模糊不清的三个血指印,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古兴民的本家古兴和。古兴和42岁,初中文化程度,当过兵,城府颇深,回村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成家,据说与嫂子汪月玉年轻的时候曾经有一段风流韵事,缠缠绵绵已经多年。死者曾多次发现两人有奸情,但碍于家庭和孩子的份上,只好忍气吞声,有苦难言。良言相劝过几次,却招来了汪月玉的臭骂与折磨,关系十分紧张。为了缓和关系,汪月玉1997年秋出门去山西煤矿打工,古兴民在家种庄稼,照看两个读书的孩子,一时倒也相安无事。
汪月玉1998年春节回家,正月十五,家庭战火再起,原因是汪月玉正月十三背起行李上山西去了,可是正月十四傍晚有人见她从县城提了一条鱼回村了,但却没有回家,在奸夫古兴和家里藏了两天又两夜。消息传到老实巴交酒醉马哈的古兴民耳朵里,导致矛盾加剧……
但这仅仅是怀疑,却没有证据。技术人员曾带着警犬悄悄检查过古兴和的家,没有查出一点有价值的东西。
古兴和在当地人缘关系极好,在村里又素有“小诸葛”之称,“4.3”杀人案发生后,他表现积极,态度诚恳。干警们吃不惯死水坑的臭水,他还主动给村里提建议,安排劳力到山下去挑河水。除给破案提供方便外,还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并将案发前后自己的活动情况介绍得清清楚楚,每个环节都有证明人。在安埋死者的时候,他还流了泪,送了10元现金和一壶苞谷酒,显出了自己的哀痛和大度。
侦查人员对古兴和再次进行了缜密侦察。一条重要线索又被发现:在第一次调查中,这位“小诸葛”故意隐瞒了4月4日早晨到山下河里去了一趟的重要情节,而对他原先常穿的一套衣服的下落和烧火用的火钳也闪烁其词,极力回避。
警方决定:正面接触古兴和。
整整四天四夜,古兴和百般抵赖,时而缄默不语,时而暴跳如雷。熬红了眼的警察们开始与这位“小诸葛”斗智,他们以古兴和的名义,给远在山西的汪月玉发了电报,说事已办妥。那女人接到电报就兴颠颠地赶了回来。
在车站接她的不是古兴和,而是头戴大檐帽的警察。
警察们把汪月玉请进了公安局,开始,她什么也不说,到后来只交待了与奸夫之间的一些来往之事,说得轻描淡写,闪闪烁烁。警察们就把这年正月每一天的时间卡死,特别要叫她说清楚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在哪里?她一会儿说是在车上,一会儿又说在路上,后来终于说了买鱼在古兴和家过节的事。说罢就嚎啕大哭。
古兴和并不知道汪月玉进了公安局,这边的交待对他十分不利,使这位机关算尽的“小诸葛”无法把戏再继续演下去了。
1997年4月9日的深夜里,穷途末路的古兴和交代了4月3日深夜的全部犯罪事实:
为了不留痕迹的干掉古兴民,古兴和同汪月玉在一起筹划了很长时间。其实,他们筹划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等这个酒鬼哪天夜里喝醉了酒,从水塘旁边走过时掀下去,按住,溺死。伪造一个醉酒失足落水而死的假现场,就万事大吉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到山西那边去,做长长久久的夫妻了……
正月十四、十五古兴和与奸妇汪月玉预谋好:让汪月玉先到山西等候佳音,这边解决了古兴民以后就来山西会面。
4月3日晚上古兴民遇到酒友,一直喝到三更方散。在夜幕下的蒙蒙细雨里,踉跄着哼着曲儿往家里走。当快要走到水塘边时,突然有一只猫头鹰发出凄厉的尖叫声从头顶上飞过,令人毛骨悚然,使半醉中的古兴民惊出了一身冷汗,反倒清醒了许多。他从小就听人们讲述过关于这个水塘闹鬼的传奇故事,此时倒真怕遇到青面獠牙的水鬼了。于是改变了回家的路线,转了一个大圈才回到家,进屋后又反手关紧了房门,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头看了一下。
在水塘边等了半夜的那个古兴和只好摇头叹息,继而咬牙切齿。心想再也不能等了,就提了把火钳幽灵般的跟到他家里,然后用火钳拨开门,赤手空拳与之搏斗,直到将古兴民活活打死。
作案后,古兴和为了毁灭证据,特意将楼上顶棚扯下,将酒缸掀下,造成一个意外伤亡的现场。第二天天没亮,他就将血衣和火钳都装进一个塑编袋子里,沉到山下大河深水潭里去……
至此,这起重大杀人案经过干警们五个昼夜的鏖战,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那一对男女也自然做不成“好夫妻”了。
1997年5月22日,古兴和被判处死刑;汪月玉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