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二章自尊自爱、推己及人

文化老子 2024-03-26 14:01:07

己所欲之、慎施于人

  原文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无狎其所居,

  无厌其所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

  自爱,不自贵。

  故去彼取此。

  释义:当人民不再畏惧统治阶层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发生了,不要逼迫人民使得人民不得安生,不要逼得人民走投无路轻生妄死。统治阶层不被人民厌恶,是因为统治阶层没有做对不起人民的事所以人民不厌恶他们。因此圣人有自知之明,并不固执己见;自爱,并不自命清高。因此为人处世要做到祛除固执己见、自命清高,做到自爱、自知之明。

  解析:“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影响面就越大,而一旦犯错、出错危害也更大,因此能力越大越要低调、谦和,更要坚定服务奉献的精神,与《道德经》第四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一样都是在提醒我们如何把正确的事做好;行业不分贵贱,分工只有不同,与第三十九章“故贵义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一样都是在提示我们始终要树立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

  思维互动:物极必反、穷极思变、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爱人爱己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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