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4月份,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结束越来越近,到2024年10月后,机关事退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发生重大变化,也就是在十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有保低限高政策,当老办法待遇大于新办法待遇时,按老办法发放待遇,当新办法大于老办法待遇时,在老办法待遇的基础上,按退休时间加发相应比例的超出部分待遇,确保新老待遇有效过渡。而到2024年10月后,过渡期正式结束,养老金并轨开始,机关事退人员养老金不再限高,那么养老金会增加吗?能多1000元以上吗?
我们先来看看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养老金按什么标准计算的。根据国发《关于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15〕3号)文件规定,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实行过渡”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老办法待遇标准,是以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乘以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加上2014年9月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和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得到基本的老办法待遇,再乘以2015年至退休时上年度工资增长率,就是最终的老办法待遇标准。比如2019年退休,那么累计工资增长率就是(1+2015年工资增长率)×(1+2016年工资增长率)×(1+2017年工资增长率)×(1+2018年工资增长率)。
新办法待遇标准,与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职级无关,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指数、个人账户总额、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实现与企退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统一,也就是常说的养老金并轨,其养老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共同组成。
当老办法待遇大于新办法待遇时,保低政策就是按老办法待遇执行,当新办法待遇大于老办法待遇时,限高政策就是按不高于新办法待遇执行,也就是在老办法待遇的基础上,按退休年度确定的一定比例发放新老办法对比超出部分。
我们假设一位省直机关退休中人,工龄35年,2024年9月退休。2014年9月为副厅实职。当时职务职级对应的工资标准为职务工资1080元、级别工资15级7档1249元,退休补贴3157元,国办发〔2015〕3号文件增加的退休费700元,那么,基本的老办法待遇=(1080+1249)×90%+3157+700=5954元,再乘以历年工资增长率,最终用于新老办法对比的老办法待遇达到6825元。
我们接着再来看看新办法待遇,工龄35年,视同工龄25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2178,视同缴费指数1.22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7.5万元,职业年金账户余额8.5万元,养老金计发基数8500元。
基础养老金=8500×(1+1.2178)÷2×35×1%=3298元。
过渡性养老金=8500×1.222×25×1.3%=337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75000÷139=540元。
职业年金=85000÷139=612元。
可见新办法待遇标准=3298+3375+540+612=7825元。很显然,比老办法待遇6825元要高1000元。同时由于是十年过渡期最后一个月退休,也算过渡期内退休中人,按新老办法对比超出部分的100%加发,最终的养老金就是新办法待遇7825元,比老办法6825元多1000元。
不过假设这位省直机关退休中人,延迟到2024年10月后退休,比如2024年12月退休,或者更迟退休,那么,缴费月数、视同缴费指数、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总额、职业年金账户总额都会有所提高,这样的话,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都在提高。那么,最终的养老待遇会大于7825元,估计至少有8000元,这时比老办法6825元多了将近1200元。
综上所述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即将结束,达到2024年10月后,养老金保低限高政策将正式取消,养老金将不会再限高。不过对于机关事退人员来说,养老金待遇不会降低。因为缴费月数、缴费指数、养老金计费基数、个人账户总额都在提高,养老待遇也会水涨船高,这导致比过渡期内老办法待遇会高于1000元以上。对此你看懂了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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