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村的去当兵,分到同一连队的机率有多大?要看不同历史时期

西堤说文史 2020-11-15 19:21:51

抗战时期的1941年春节期间,冀东地区的潘家峪村遭到日军血洗,全村1700余人被屠杀了1230人,惨案发生后,该村幸存的20多个青壮年自发组成了三个抗日复仇小分队,配合八路军打击日寇。不久以后这几个小分队整合为“潘家峪抗日复仇团”,虽然是团的称号,其实只有不到100人的规模,1942年8月升格为地方主力部队建制,番号为冀东军分区第12团独立连。

也就是说,潘家峪村这些青年是一起参军,也同时在一个连队共同生活和作战,此类情况在我军的地方部队中特别常见。因为从抗战中期开始,八路军已经形成了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三位一体的力量结构,其中地方部队的独立团、独立营都是由各分区和各县组建的,所以同村战士分配到同一连队甚至同一个班的情况比比皆是。

在兵员的补充方式上,八路军也基本是递级完成的,即民兵(或游击队)升格成为地方部队、地方部队再升格为主力部队,而民兵队伍本来就是以一个村、一个区为单位组训的,那么在逐级升格过程中,一个村的熟人、甚至是亲戚、直系亲属在一起战斗的概率当然较大,看过老电影《董存瑞》吧?跟“四虎子”同班的那个战士就是原来一个村的民兵,然后集体戴上大红花参军。

东北野战军在1947年的大发展期间,最初的补充方式是把动员起来的新兵直接补入野战部队,但是很快就暴露出问题,就是这些新兵思想不稳定,想家、怕牺牲、过不惯部队生活,确实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开小差”行为。所以罗政委经过调查研究后认为,应该组建“二线兵团”,也就是以军区和各县为单位,抽调少量主力部队干部战士,征召新兵编组大批的独立团,在后方经过整训后可立即编入主力部队。

1948年1月5日,罗帅在召开的二线兵团建设会议上要求:“目前正在训练的第一批40个独立团,必须在1月底前每团补足2500人,一个都不能少;第二批独立团,东北局决定再成立126个,其中北满46个、热河50个、南满30个,每团仍然保证2500人,总计30万人”。因此,当时各根据地都是以县为单位编组独立团,一些县的参军人数都已经破万。

既然是一个县的战士在一个团,那么同村战士分配到一个连队、一个排或者一个班的情况,就非常普遍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军不可能进行全国性的征兵,只能依靠已经解放的根据地,从而造成兵源地比较集中。而兵源的集中就使部队上同县同村的现象比较普遍,其实这个现象更普遍的是红军时期,因为当时的兵源地更有限更集中,父子、兄弟、亲戚在一个连队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华东野战军在淮海战役第二阶段,鉴于各纵伤亡较大,一次性将40个地方军区所属的独立团补入野战军,这些独立团都是以县为单位组建的,基本都是同乡。当然了,有战争就有损失,随着部队不断参加战斗,不断有牺牲和有补充,在部队南下的过程中同乡成分会逐渐被稀释,因此到全国解放时,同村战士在同一连队的占比有所下降。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以后,由于人口稠密区大部沦陷,国民政府能够征兵的省份只剩下云贵川、西北、河南、湖南、江西、福建等地,在新兵补充方式上,一般的嫡系部队都会分配有军管区、师管区,也就是说,某一个地区只为某一个军提供新兵、某一个县只为某一个师提供新兵,如此的结果,仍然会使同乡分配到同一部队的概率增大。

至于地方色彩的部队更不用说了,比如桂军、川军、粤军的许多部队,本就是由地方保安团队升格而成的,新兵补充也是回原籍招募,所以前述形象成为突出。到解放战争期间,蒋军把军管区和师管区统一整合为14个“编练司令部”,同样也是在某一地区集中招募和训练新兵,然后统一补充进野战部队,比如胡琏第12兵团重建时,就是以设在江西上饶的第2编练司令部为基干,因此该兵团江西籍士兵和同乡现象占比相当之大。

到新中国成立以后,这一情况基本得以扭转(部队过于地方化并不有利),主要原因是可征兵范围和人口基数大大增加、部队数量反而下降以及有条件进行全国性的征兵工作,比如现今我国14亿多人口但只有200多万的常备军,简单分摊下去全国3000多个县都不需要提供太多数量的新兵,早些年征兵名额甚至非常抢手,因为一个县就征兵数十人至多百余人。

部队是按兵种按建制在某一地区进行对口征兵,组织工作由各市县的军分区、武装部来完成,一般按实际征兵数量的120%完成任务,然后部队来接兵的干部还需要进行当面考察,最后带回部队的新兵营新兵连。新兵完成集训后(3到6个月)再按表现统一分配下连,本来各县征兵数额就不多,再经过层层选拔和分配,一个村的同乡能够在一个连队服役的机率真心不大了。

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即便现在如题所问的现象也肯定会存在,我们的结论是概率变得越来越小,属于特例而非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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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堤说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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