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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发 布
被执行人名单(2024年第11期)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泉州”建设,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执行案号:(2016)闽05执1172号
涉案标的金额: 苏瑞荣承担9700万元及利息,惠安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超(中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案号:(2013)泉执行字第374号
陈辉容承担1083.2万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19)闽05执582号
福建省泉州市华盛石材有限公司承担2000万元及利息,福建南安市鹏润石材有限公司、吕玉瑜、王再佰、周仲英承担连带责任
执行案号:(2020)闽05执92号
朱永金、王连素、蔡清廉承担550万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2)闽05执155号
李婉平承担41200元及利息
特别说明:
1、本期公布的曝光信息均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2、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具体金额以执行法院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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