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钉子户,五层楼房占据马路,已有车辆通行,仍照常生活
城市的发展必然离不开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比如交通、学校、医院等等是必不可少,且必须要跟上社会发展节奏的,而在此过程中便会存在因拆迁改造而持反对意见的钉子户,而有的在多次调解之下还是搬离了,但有的却抱着拖死工程进度的心态而一直在那。
就像浙江这户钉子户,他家五层楼的楼房便一直占据马路中央,如今工程已结束,路面已有车辆通行,他们仍坚持在这照常生活。
而这户钉子户便是一时间在浙江“知名度”颇高的一拆迁户,他家位于浙江温岭火车站前未开通的大道上。据悉这户钉子户迟迟未动的原因也很简单,认为家境特别困难,赔偿款却严重不到位,所以经过多次协商也没有妥协。
但是工程进度却不能因此而停滞不前,于是政府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便提前在该处住宅周围的路面进行了施工,然后在此过程中希望能够通过调解解决最后的问题。
但是迟迟没有解决,并且现在还有律师指出,政府的此番先施工拆除的行为涉嫌违法,有一种逼迫该住户强制搬迁的意图。
且先不提政府的行为对与错,而讨论一下你是该住户,你会赞同该钉子户的做法吗?首先该住户明确表示,自己的房子建设及后期的装修总的花费近60万左右,但是政府却只同意赔付26万,所以若情况属实的话,其实任何一个常人都很难接受的。
再则,讨论政府此番先施工,后协商搬迁的事。总的来说,此片的地区的征用是为了修建新的通往火车站的路,也是一个重大的造福于民的大工程,所以政府很重视其工程进度也能理解。
但是就如有关律师所言,先施工,后协商的措施确实有种咄咄逼人的感觉,尤其是现在该路段已有车辆通行,对于居住在里面的人的人生安全也造成了威胁,这种做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便是不人道的,所以也是大众所抵制的“软暴力”执法。
不过总的来说,政府工程都是为了大众谋福利,若赔偿金额等还算合理,大众也是有义务去配合工作的,这样社会发展进程也才能顺利进行。并且也只有这样,后期也才不会存在因固执己见而引发各类烦心的问题发生,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浙江#郑州一商场,坐落“豪华商圈”,却因亏损十亿倒闭东北一钉子户,因贪心反悔拒搬离,现变成绿化区,后悔不已广东这个景区走红,全景是由20个景点组成,距湛江市只有1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