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孩跟团骑行摔倒被对向小车碾压一事,小车司机和小孩家属双方间没有达成协商,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目前此案已经移送至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该信息一经曝光,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然而,在这看似纷繁复杂的局面中,这或许才是最好的结果。根据网上所披露的信息来看,该案涉事的有男孩,男孩父亲,小车司机,骑行团,道路负责人。
先说说男孩及其父亲,11岁的男孩,本就不能上路骑行,却出现在了禁止通行的路段,最终摔倒导致悲剧发生。他的不幸令人心疼,但自身的责任也无法回避。男孩年幼无知,或许不了解这样做的危险,但这也恰恰凸显了监护人的重要性。男孩的父亲,本应是男孩的保护者,却带着他在禁行路段骑行,未尽到监护职责。
涉事的小车司机,明知路段禁止通行,仍选择在此驾驶车辆。尽管男孩是自己摔倒到对向车道,但司机无法推脱责任。就像专家所说:“在禁行路段驾驶,本身就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司机应提前预见到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再来说说骑行团,他们组团在禁行路段骑行,还带着年幼的男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好比是带着一群孩子走进了危险的丛林,却没有做好防护措施。
还有道路负责人,虽然设置了禁止通行的标识,但没有完全围挡,对路段上频繁的人车往来未进行有效干涉,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过失。
在这一系列的责任链条中,除了小车司机外,其他涉事方大多是民事责任。然而如今此案被定性为刑事案件,小车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也就意味着大概率他将承担所有的责任。这看似有些“不公平”,但从更深层次来看,却有着其合理性。
这种定性看似是简单的“一刀切”,但实则是综合各种因素的权衡。在这起案件中,将小车司机定性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能更加明确责任。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这样的定性,各方责任可能会变得模糊不清,互相推诿。而如今,明确了小车司机的主要责任,能够让整个事件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向。总之,这起案件相信能够为类似的情况提供一个清晰的范例,继而给人们一个警醒,一定不能在禁止通行的道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