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偷拍案二审五次调解失败,女生首次露面,男方决不妥协

随缘花呀花 2024-09-09 14:25:48

女生诬告男方偷拍,地铁工作人员偏袒女方,警察来了都没能还男方一个清白。

万般无奈之下只能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名誉。结果呢?

在众目睽睽之下污蔑人家,让其受辱,只是想要一次公开的道歉怎么就这么难!

无奈只能逼得人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声誉,但是结果却是一审驳回,二审5次调解均失败!

咱们回顾一下当时的场景

在2023年6月的一天,成都地铁上发生了一场诬陷。

两名女乘客注意到何先生鞋上的金属装饰反光,误以为藏有偷拍设备。他们当即指控何先生正在偷拍。

这突如其来的指控让何先生措手不及,而地铁安全员也介入了这场混乱。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带走了何先生。

尽管何先生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当众脱下鞋子进行解释,但仍未能平息众人的怀疑。为了尽量避免进一步误解,他在脱鞋时非常小心,用右脚蹬掉左脚的鞋子,希望这样能减少不必要的猜疑。

这一事件使得何先生在众人眼中成了一个偷拍者,他遭到了周围路人的嘲笑。不久后,警察赶到现场。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何先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再次脱下鞋子。出于谨慎,他甚至不敢用手去脱,而是小心翼翼地用一只脚踩下另一只脚的后跟来脱鞋,以免任何小动作被误解。

最终,警方检查了何先生的鞋子,并未发现任何摄像设备,从而证实了他的清白。这场误会终于得到了解除。然而,小叶的名誉已受到了不小的损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恢复名声,小叶决定采取法律行动,走上了维权之路。

只想要道歉,为何事小题大做

通常来说,一旦误会得到解释,问题就应该得到解决。然而,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结束。两位女士不仅没有表示歉意,反而抱怨这位先生反应过度。

这种情况下,他能忍受吗?显然不能。因此,这位先生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提交了诉状,希望通过法院得到一个正式的道歉和精神损失赔偿。

不过,一审法院的处理方式显得有些模糊,法官认为两位女士的行为并非故意,因此不需要公开道歉。这位先生对此判决感到不满,决定继续上诉,寻求一个更公正的解决方案。

因为此事失去工作失去女朋友

原本以为小河会在此结束他的诉讼之路,然而,他选择了坚持。一次次调解失败,一次次败诉,接着又是一次次的上诉。

在这漫长的一年里,小河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维权斗争中。遗憾的是,这一过程让他失去了工作。他多年的女友也无法忍受他如此执着地追求正义,她希望他能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工作而非维权上,最终,两人也走向了分手。

小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在这个过程中,他在网上认识了五位有着相似经历的朋友,他们都是男性,但其中四位最终选择了放弃。

这一连串的经历揭示了几个现实问题:首先,法律诉讼的成功概率很低;其次,维权的成本极高,不论是时间、金钱还是精力,都是许多人难以承受的负担。谁又能长时间坚持下去呢?

要迎来曙光了吗?

一年时间已经过去,那些最初诬蔑小叶的女生并未公开发表任何声明,每次开庭,她们都是让律师代替出席。此外,还有人在网络上指责小叶,说他的行为完全是为了为了热度。

在经历了五次长达13小时的二审调解后,仍然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方案,但小叶坚称自己不会放弃。许多人甚至表示愿意通过众筹来支持他继续进行法律斗争。

随着舆论的加剧,那两位女生终于感到了压力,他们最近向小叶发送了一份情况说明书,表达了愿意道歉的意愿。然而,小叶审阅这份文件后发现,其内容缺乏真诚的道歉意味,连文件中的日期都错误标记,这进一步证明了对方态度的不认真。

网友们的讨论

一位网友质疑,为什么诬告的成本这么低?在真相大白的情况下,为什么一个简单的道歉似乎变得如此奢侈?

另一位网友提到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当成都地铁声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这是否预示着追求公正的路将异常艰难?对此,还有人回应,对方是否有什么背景,能够影响到地铁监控的记录。

在这种混乱和不确定中,也有人表达了支持和善意,为正义铺路,并提出如果需要资金支持,可以通过直播筹集,他们愿意赞助。

一位网友不解地问道:“对啊!这个事情本来并不复杂,为什么连个正式的道歉都没有呢?为什么连基本的公平对待都做不到?”

另一位网友提出了对某网友注销账号的疑惑:“她注销了账号,如果按她自己的逻辑,别人骂她也没给她造成什么实际伤害或损失,我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注销。”

还有人关注到成都地铁的反应:“重要的是成都地铁的立场。摄像头恰好坏掉,导致几乎没有现场视频证据。大家想想,博主这么久了,有拿到监控视频吗?”

再有网友补充法律观点:“在法理上,没有证据就应视为无罪。没有监控的情况下,就认为没有偷拍行为。但是,女方的诬陷是有视频录像证据的。”

这一年的时间里,这位男子的坚持犹如一场孤独的长跑,每一步都显得异常沉重但坚定不移。他失去的不仅是工作和爱人,还有那些本应安宁的日常。他的战斗不仅是为了自己的清白,也是为了那些同样遭受不公但无力抗争的人。这场斗争虽苦,却也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写在最后

人格权是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侵犯。

根据《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百九十一条

有时,对待这种权利的态度可能带有性别偏见,比如有些人可能认为追风小叶对于被怀疑偷拍的反应过于敏感。这样的观点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如果场景反转,男性对女性同样的指控可能也会引起类似的要求和反应。理解和尊重应该是双向的。

在追风小叶的案例中,如果警方的通报证实其行为错误,应当依法处理;但如果指控是错误的,那么不仅道歉应该是必要的,有关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也应更加谨慎和公正。如果初期的处理更加温和、明确,而涉事女生的道歉更加诚恳,可能就不会演变成法律争端,也不会造成如此多的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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