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佰安:我曾经当过“小偷”(儿时的记忆之一)

从寒评文化 2024-09-26 13:10:53

小偷,这个名字真不怎么好听,它一直是我所厌恶也是我最瞧不起的一个“职业”,然而,我却确确实实当过一次小偷,这是我一生的耻辱……

记得那一年,我刚过七岁,在岩峪沟下场里队上租“二龘”的土屋中上小学二年级。

放暑假的一天,我经过软磨硬缠终于得到母亲的允许和弟弟去爷爷、奶奶处“度假”,那极具戏剧性的一幕就发生在短暂的“度假”过程中。

爷爷在风垭梁背后的涝峪村供销社分销店工作。在那里,我们可以和周围的小朋友们畅玩,可以吃到奶奶做的大肥肉等,更特殊的是除了玩之外啥活都不用干,所以,那里是我和弟弟最喜欢去的地方。

涝峪村供销社分销店的房子是大三间,其中两间作为柜台,一间为卧室。因为所住的卧室在最靠边的地方,所以我们的出出进进,都必须从货架和柜台之间穿过。

那几天真是邪了门。不知是咋搞的,我总看到那一排货架上的东西眼热,特别是那小楷毛笔和它近旁的小烟斗更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我真是太喜欢它们了。晚上,我躺在炕上怎么也睡不着,不断地憧憬着自己拿着那一枝枝漂亮的小楷毛笔向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小朋友们炫耀的情景,更能显出自己威严的是嘴里叼着货架上那精致漂亮的小烟斗,双手倒背于后,迈着八字方步,旁若无人地穿行于伙伴们之间,那该有多气派?我打定主意,一定要设法弄到那些毛笔和小烟斗。

一天中午,我趁爷爷、奶奶外出和别人聊天的机会终于将一个小烟斗和一把毛笔插进裤带里,并很快穿上汗衫,拉起睡得眯迷糊糊的弟弟要立即回家去,出门时遇上爷爷、奶奶,他们咋也不让走,但是他们那里知道我此时的心情?我真恨不得刹那间就离开这随时都有可能让我毁灭的是非之地。

哪知道,就在我和弟弟离开不久,我所做的一切就全败露了。就在我们回到家中的那天晚上,母亲就从我的腰中搜出全部“赃物”,并让姐姐、哥哥将我“绑”在前屋的柱子上,母亲手中拿着根棍子在地上拍的“叭叭”乱响,几次要扑到我跟前打我,所幸地是都被其他在场的人挡了回去。当时,别提我有多害怕了,真怕母亲手中的大棍子从我头顶上一下子砸了下来。没办法,谁让咱做出这丢人的事呢?

那天的最终结果是:我当着大家的面做出保证,以再拿别人的东西就被砍断手指的承诺对此事作以了解。

大约在半年之后吧,有一天我随姐姐去夜村街排队买棉花,当时我发现所排的队伍中有一个人的衣袋里插着一支漂亮的钢笔,那是当时最时兴的“英雄”牌,银白色的笔帽,笔卡上还有个箭头的图案,恰好是我最喜欢的那种。我当时惴惴不安,有几次都想随手去把它“顺”过来。然而,我的思想多次反复,既想到将钢笔偷到手的喜悦结果,又想到万一被人家抓住而被羞辱、被殴打的后果。踌躇了很长时间,最终我还是战胜了自己,并发誓今后绝不能有任何偷窃之念。

从那以后,我决心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别人再好的东西也不会勾起我的贪念,甚至于连想一下都会感到耻辱。几十年过去了,时至今日,我仍难以忘记母亲在前屋那虚张声势要打我的场面,它让我铭记一辈子,也鞭策了我一辈子。

感谢母亲,她虽然只有“速成”的文化,但正因为她的严格要求才教育出了一个能严以律己、在纪检工作岗位坚守24年直至光荣退休的儿子。

【作者简介】

金佰安,笔名尚舟。生于1954年3月,商州区夜村镇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商洛棣花古镇乡土文化研究院会员。历任教师、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纪律检查科长、纪监监察部部长等职,二零一五年退休。喜欢交友,爱好文学。长期在中国第十冶金建设公司工作。有多篇论文发表于《中国纪检监察报》,散文《南爪花煎饼》、《妻子爱唠叨》发表于《首钢日报》。先后在《二建通讯》《中国十冶》等杂志发表文章数十篇。著有百万余字的散文集《走出岩峪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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