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一起“妻子反杀案”,触目惊心。
一女子被丈夫辱骂、殴打到尿失禁。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这时,丈夫却意外踩到她的尿液滑倒。
她趁此机会使劲用手勒住丈夫的脖子,长达30分钟。
后来,害怕丈夫没死透,她又用毛巾捂住丈夫口鼻,直到断气才放手。
紧接着,确认丈夫死后,她报警自首,那么,她属于正当防卫吗?
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让所有人意外……
张兰(化名),今年33岁,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由于家境贫寒,她小学便辍学在家,没有什么学历。
在亲戚的介绍下,她与比自己大7岁的李军相识并很快结婚。
刚开始,两人的生活还算幸福美满,他们共同养育着可爱的儿子,日子虽然清贫但也其乐融融。
然而,这看似平静的生活下却暗藏汹涌,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的裂痕逐渐显现,一场悲剧也在悄然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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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日晚,丈夫李军又一次醉酒归来,刚进家门,他就对着张兰破口大骂,酒气熏天的脸上写满了暴戾。
不等张兰反应,拳脚已经如雨点般落在她身上。
张兰蜷缩在地上,拼命求饶:“老公,别打了,求求你别打了!”
然而,李军仿佛听不见似的,拳打脚踢越发狠厉,屋里的公婆见状,试图上前劝阻,却被李军恶狠狠地推开。
无奈之下,老两口只得带着受惊的孙子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暴力在这一刻升级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张兰被打得浑身是伤,甚至失去了控制膀胱的能力,当场尿湿了裤子。
就在这时,醉醺醺的李军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尿渍,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多年积压的怨恨、恐惧在这一刻彻底爆发,张兰抓住这个机会,扑上去死死掐住了李军的脖子。
整整30分钟,她的双手都没有松开,当李军不再挣扎后,张兰又害怕他没有真的断气,便抓起一条毛巾使劲捂住了他的口鼻。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屋内一片寂静,只有张兰急促的呼吸声,她看着地上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的丈夫,不知所措。
恐惧、后悔、解脱等复杂的情绪在她心中交织,最终,她浑身颤抖地拨通了报警电话说:“我...我杀了我丈夫。”
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出警赶往现场。
警察们赶到时,发现李军的尸体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周围一片狼藉,明显有打斗的痕迹。
报案人张兰坐在角落里,她蜷缩着身体,目光呆滞,衣衫不整,脸上还有明显的伤痕。
随即,法医对李军的尸体进行了初步检查,尸体面部略显青紫,颈部有明显的勒痕,这些都是机械性窒息的典型特征。
同时,法医还在李军的手臂和腿部发现了一些新鲜的抓痕,可能是受害人反抗时留下的。
为了确定死亡原因,法医对尸体进行了详细的解剖。
检查结果显示,李军的甲状软骨出现骨折,舌骨也有轻微损伤,这进一步证实了死者是被他人用手掐死的。
此外,尸体的血液中检出大量酒精,也就证实了死者生前确实处于醉酒状态。
最终,法医得出结论:李军死于机械性窒息,具体方式为他人用手掐压颈部导致窒息死亡。
与此同时,警方对张兰进行了全面体检,检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张兰全身上下遍布新旧伤痕,尤其是背部、手臂和大腿处的软组织严重挫伤。
这些伤痕有的是新近形成的,有的则已经开始愈合,显然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很快进入了司法程序,在法庭上,张兰含泪讲述了自己的婚姻经历和杀人的原因。
她说,结婚后不久就发现李军有酗酒和赌博的恶习,每次喝醉或赌输钱回来,他就会对自己拳脚相加。
刚开始时,张兰也曾反抗过,但李军就会用孩子来威胁她,为了孩子,张兰只能忍气吞声,默默承受这一切。
“我有好几次都被打进了医院,”张兰哽咽着说,“我也想过离婚,但一想到孩子,就又放弃了,我总觉得忍一忍,也许他会改好......”
直到案发那天,当张兰被打到失禁,看到李军滑倒的那一刻,多年积压的恐惧和怨恨彻底爆发。
她说:“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觉得如果不反击,今天可能就会被他打死。”
紧接着,为了确认案件真相,警方走访调查了李军的父母,也就是案发当晚在场的公婆。
老两口证实,儿子李军确实有酗酒的恶习,而且经常无故打骂儿媳张兰,他们曾多次劝阻,但都收效甚微。
邻居们的证词更是印证了张兰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
住在隔壁的王大妈告诉警察:“我经常听到他们家传来吵架和打斗的声音,有时候能听到张兰的哭喊声,有几次我看到张兰脸上带着伤出门,问她怎么回事,她总是说不小心摔的。”
警方还调取了当地医院的就诊记录,发现张兰确实多次因外伤就医,有几次甚至住院治疗。
这些客观证据都与张兰的陈述相互印证,勾勒出了一个长期遭受家暴的可怜女人的形象。
但是检方则强调,虽然张兰长期遭受家暴,但其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特别是在李军已经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张兰仍然持续掐压其颈部长达30分钟,并用毛巾捂住口鼻,这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辩护律师则为张兰作了有力的辩护,他指出,张兰的行为应该被视为防卫过当。
她长期遭受家暴,生命安全长期受到威胁,案发当晚又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暴力,在极度恐惧和愤怒的状态下做出了过激行为。
这种情况下的杀人行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远低于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件。
经过慎重考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了判决。
首先,法院认定李军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已经达到故意杀人未遂的程度,这为张兰的行为定性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法院认为,张兰的行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初始阶段,即制止李军暴力行为时,张兰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然而,在李军已经无力反抗后,张兰继续实施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
在量刑时,法院考虑了很多因素所在,一是,张兰长期遭受家庭暴力,面临生命威胁,属于极端情况,她主观上并非预谋杀人,而是在极度恐惧和愤怒中的突发行为。
二是,其案件具有特殊性,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张兰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判决:张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张兰的案件是一个令人深思的悲剧,它不仅揭示了家庭暴力的严重危害,也反映了我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律适用的进步,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在惩戒犯罪的同时也考虑到了特殊情况下的情理因素。
这个案例警示我们,婚姻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和爱的基础上,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都不应被容忍,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幸福安全的生活。
参考资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李某妹故意杀人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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