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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惨绝人伦的性侵案!
黑龙江一女孩从6岁开始,就遭到家中多名男性亲属的侵犯,包括父亲、爷爷、姨父、姑父以及表哥等。
女孩的女性亲属则鼓励甚至是帮助他们实施犯罪。
其中奶奶用擀面杖威胁其接受爷爷的侵犯,姑姑看到表哥的兽行也只是一笑了之。
母亲的做法更是丧尽天良,她广邀周边的村民参与其中,以此赚取钱财。
直到14岁,女孩走投无路下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并将双亲在内的11个恶人送入大牢。
然而,本已尘埃落定的案件,却在其母出狱后再次被翻出,她声称这是一起冤假错案,并联合媒体进行炒作,企图翻案。
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谁才是说谎的人?今天咱们就来梳理一下当年震惊全国的“汤兰兰案”!
01
本案受害人汤兰兰(化名),出生于1994年,是黑龙江五大连池市龙山村人。
关于其母亲万秀玲的背景,网上有资料显示,她在嫁于汤继海之前,曾从事过色情行业。
正因为如此,汤家人始终耿耿于怀,不愿相信汤兰兰是自家的骨肉。这或许也是后来小女孩遭受一系列禽兽行为的起源之一。
6岁前,汤兰兰一直都和姥姥生活在一起。直到6岁那年,才回到了父母身边。
可从他们那里,她得到的不是疼爱和呵护,而是无尽的折磨和摧残。
2000年,万秀玲独自出门务工,将年幼的女儿留在了家中。汤兰兰的噩梦也由此开始。
第一个向她伸出恶魔之手的人,便是其父汤继海。
关于汤继海首次侵犯女儿的时间,为2000年夏的一个晚上,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并将这种恶行持续到了2008年。
而站在汤兰兰的视角,她从6岁一直被折磨到了14岁,这背后的绝望和无助是常人所难以想象的。
接着,其姨夫徐俊生也加入进来。2002年冬天,他曾两度对在其家中留宿的汤兰兰施以恶行。
之后,女孩的爷爷、叔叔、姑父以及表哥在内的亲属也伸出了魔爪,做尽有违人伦之事。
他们往往都是打着汤继海的名义,并称“也不差我这一个”。简直禽兽不如。
再后来,这支犯罪队伍越来越庞大,逐渐蔓延到某乡的一个队,甚至还包括汤兰兰的老师。
侵犯方式,也从最初的单独犯罪,发展为多人集体犯罪。其中单独侵犯以上述的男性亲属居多。
另外集体犯罪则是在汤家用影碟机看黄色录像,并进行模仿。这种情况第一次发生,是在2003年。
而整个过程中,汤家的女性不仅没有阻止,反而助纣为虐。
据汤兰兰称,她奶奶在看到爷爷汤瑞景侵犯自己的时候,曾用擀面杖逼其就范。
还有一次,汤兰兰告诉奶奶,叔叔汤继彬用斧子威胁她,可奶奶却说,“这不可能。”
另外,表哥丁福侵犯她时,她的姑姑撞见后,“乐呵呵地走开了。”最后就是作为母亲的万秀玲,她的做法更是丧尽天良。
早在2002年,万秀玲就返回了家中。如果这个时间点,她能尽到当母亲的职责,汤兰兰最起码可以提前6年迈出深渊。
事实证明,万秀玲并不是那根救命稻草,她甚至一手将女孩推进了万丈深渊。
2006年春,村民于东军到汤家借农具,刚好撞见梁利权和汤继海正在用影碟机看黄色影碟。
汤继海到底是禽兽,他对于东军和梁利权说:“让我姑娘陪你俩玩玩。”而一旁的万秀玲附和道,“玩玩得给钱。”
于东军二人一听爽快答应了,并每人交给了万秀玲50块钱。就这样,12岁的汤兰兰再遭毒手。
02
随着时间慢慢地推移,汤兰兰想要逃离这个魔窟的想法愈发强烈。而她也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
2007年8月,在离家数十里外上初中的汤兰兰,寄宿在了李忠云家。
李忠云和丈夫王凤朝在镇上开设了一间学生旅店,相当于现在的托班这种,管食宿。
当时寄宿在那里的学生有10个左右,这对夫妻待孩子们十分有爱。
“叔叔和阿姨对我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好,所以我认他们作了干爹干妈。”汤兰兰说。
2008年“十一”前的一天,正在田里收黄豆的万秀玲接到了女儿汤兰兰打来的电话,“妈,我怀孕了,孩子是我爸的。”
万秀玲后来称,听到这话后,她感到很吃惊,“我告诉了我爱人(汤继海),他说女儿是不是不好好上学,学坏了,别让她念了。”
按理说,女儿出事,作为父母必定会第一时间就赶过去。可万秀玲夫妻俩过了两天才去龙镇。
这种不慌不忙的处事态度,着实令人难以捉摸。
10月3日,万秀玲来到了李忠云家,准备接走女儿,并对其又打又骂。
汤兰兰也因恐惧,拒绝跟她回家。在她看来,自己一旦被带回去,就出不来了,每天都还可能遭受各种不堪的事情。
王凤朝,也就是汤兰兰的干爸表示,当时孩子哭着说死都不回去,抱着妻子李忠云的大腿说救救她。
“孩子还说,一回去,她爸就天天跟她在一起睡觉。”王凤朝补充道。
但万秀玲却是另一番说辞,女儿当时一句话没说,因为觉着“磕碜”,一直把门反锁。
也就是在这次冲突中,王凤朝夫妇第一次听说了汤兰兰的遭遇。
起初,他们还觉着女孩是在胡说八道,“父亲哪有这么对自己女儿的。”
但汤兰兰的激烈反映和身体上的异常症状,也让二人起了疑心。“她的皮肤特别脆弱,一碰就破。”
最终,在听到王凤朝要打电话报警,万秀玲才离开了。
随后,汤兰兰给当地警方写了一份举报信,称自己被父亲、爷爷等亲属以及多名同村村民长期侵犯。
而万秀玲这边,接女无果后,并未就此罢休。
20天后,也就是10月23日,汤兰兰的老姨万秀莲和姨夫徐俊生找到学校,又准备接女孩回家。
万秀莲也承认,她当日和丈夫去过学校。但她称,只是顺道去看孩子,说她妈想她了,有空就回家。
可汤兰兰不愿回家的原因,这个老姨难道不清楚吗?
03
10月27日,受到惊吓的汤兰兰,在干妈李忠云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局报了案。
当天,汤兰兰用7小时详细讲述了自己8年间所遭受的一切,包括被侵犯是的地点、时长、对话甚至是生理反应等难以启齿的细节。
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一个14岁的女孩,又怎会描述得如此详细具体。
以至于连警方都感到万分震惊,他们随即将汤兰兰带去当地医院,对其身体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她的确有过性行为。
而这一结论,后来也得到了某大医院妇产科主任的证实,就是汤兰兰多次与人发生过关系。
汤兰兰举报时,严格来说还不满14周岁。这也就意味着,任何跟她发生关系的人,都可视为犯罪。
10月底,根据汤兰兰的证词,警方先后抓获了15名犯罪嫌疑人,包括杨继海、万秀玲,还有爷爷汤瑞景。
此外,警方还从汤家提取了用于观看黄色录像的影碟机,这也是本案唯一的物证,同时也是备受争议的一个点。
由于此案横跨时间长,再加上没有可供警方检测的DNA样本,所以,侦查工作主要依据的是受害者的证词以及嫌疑人的供述。
这也导致后来有人揣测受害者说了谎,嫌疑人则遭到了“刑讯逼供”。而爷爷汤瑞景的死亡,似乎更佐证了这一点。
在审讯过程中,汤继海在内的9名嫌疑人均作了有罪供述,其余2名罪犯为“零口供”。
所谓“零口供”就是指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实施或者参与犯罪的口供。
在刑事案件中,一些嫌疑人心存侥幸,认为只要“零口供”就可逍遥法外。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构成犯罪,仍可定罪量刑。
本案中,虽然这两人为“零口供”,但共同犯罪的其他9人却帮他们供述了罪行,由此确定他们参与了犯罪。
前文提到,汤兰兰的叔叔汤继彬和表哥丁福也实施过犯罪,这2人也是“零口供”,但他们却侥幸逃脱了刑罚。
2009年9月22日,一审期间,汤继海等人却当庭翻供,声称遭受了刑讯逼供。其中汤继海还出示了一颗掉落的牙齿。
之后,通过对参与审讯工作的4名侦查员进行交叉询问,他们均否认了刑讯逼供。
次年10月20日,法院对11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决。
其中汤继海被判无期,万秀玲被判10年有期徒刑。其余9人被判有期徒刑5到15年不等。
2012年的二审,维持了原判,该案也似乎告一段落。
04
然而,2017年6月,本该尘埃落定的案件,却在万秀玲出狱后再次被翻出。
她串联于东军等人不断以刑讯逼供等理由向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他们控诉汤兰兰在撒谎,诬告他们,还声称这是一起冤假错案,并联合一些媒体进行炒作,企图翻案。
2018年1月30日,某媒体一篇“寻找汤兰兰”的报道,在网上掀起了巨大的舆论。
该报道称案件疑点重重,证据不足,呼吁大家寻找汤兰兰,并且还公布了她的身份信息。
这一行为显然是将受害者推向了舆论的漩涡,因此遭到了网友们的痛批。
2月8日,黑龙江高法决定立案,并依法进行复查。后于7月27日,给出了审查结果:申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
而为了追求该案的公平正义,工作人员在背后做出了大量的努力。
他们走访6个省市,行程超2万公里,询问相关人员144人次,制作了172份,共计40多万字的笔录。
下面咱们展开说说本案中备受舆论关注的几个疑点。
首先是汤兰兰是否存在诬告。上述那篇报道发布后,曾有人怀疑汤兰兰是精神不正常才进行的“诬告”。
但经过精神鉴定,确定她并无任何精神疾病,十分正常。
为了探寻真相,央视记者联系到了汤兰兰,并对其进行了电话采访。
即便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已过去10年,可她依然记忆犹新,记得所有伤害过她的人。
当被问及有没有冤枉入狱的11人时,她答道,“一个都没有,我敢为我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她还表示,天下不会有人会无缘无故冤枉自己的父母,“我冤枉他们有什么好处呢?”
再者就是影碟机的争议。
前文提到,集体犯罪最早发生在2003年,是模仿影碟内容作案。
汤兰兰在陈述中曾称购入影碟机是2003年夏,也说过是2004年秋。万秀玲则提供了影碟机的发票,上面显示是2004年1月。
所以,这也成了一个所谓的疑点。可影碟机的购入时间和犯罪行为有有什么必然联系?
难道说一个14岁的孩子记错了购物时间,就要否定她受过的伤害吗?
更何况,曾实施犯罪的王占军,亲手承认他与汤继海一起在汤家看过黄色录像。
最后,就是本案最受关注的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
先说说汤兰兰爷爷汤瑞景,2008年12月13日,他在看守所咳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报告显示,他是死于肺癌,显然跟刑讯逼供没有关系。至于汤继海的牙齿,经口腔检查,跟挨打也毫无关系。
此外,万秀玲等人还坚称他们是被屈打成招的。
但被捕当天,万秀玲在内的6人,接受第一次审讯,就供认了罪行。这简直就是不打自招。
并且他们的供述和受害人的证词还能对应上。倘若没有实施犯罪,为何还会有这样的口供?
更可笑的是,有些情节,汤兰兰都没有陈述,反而是这些人自己主动交代了。
所以,究竟是谁在说谎,一目了然。
而本案判决的立足点,也是基于汤兰兰被侵犯,且审讯期间9人作有罪供述的事实。
那些所谓的疑点,哪个都不足以推翻此事实。
结语
回看这起案件,让人无比震惊的同时,也发人深省。
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人人有责。
面对疑点,可以质疑,但更要实事求是,尤其是媒体,万万不能在没有经过切实调查,掌握有力证据的时候,就妄下论断。
参考文献
1.央视网《【独家调查】九问汤兰兰案!》
https://news.cctv.com/2018/07/27/ARTISrIwgEFSHSnBarBb0xo7180727.shtml
2.中国新闻网《驳回申诉!关于汤兰兰案,这些细节你该知道...》
https://m.chinanews.com/wap/detail/zwsp/sh/2018/07-28/8582521.shtml
3.江苏新闻广播《被父亲爷爷等亲友性侵7年,受害人汤兰兰不能“消失”吗?》
https://www.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202926670222265
4.知乎 姬寒潔《你对汤兰兰案怎么看?你认为的真相是什么?》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61565033/answer/1045966397
5.央视新闻《独家!央视记者采访重要当事人 “汤兰兰案”疑点逐一破解》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TI0MDU3NDYwMQ==&mid=2656684536&idx=1&sn=49e62c8c4e0a353270e57afd0fad9c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