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一男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多彩威宁 2024-02-20 11:01:07

2024年2月17日,威宁一男子无证驾驶引发事故后弃车逃逸,被依法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日处罚。

2024年1月27日23时许,威宁县五里岗街道棒木村李某驾驶车牌号为贵F9***2的车辆从威宁县海边街道会展中心方向沿广园路往下坝廉租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广园路某酒吧门口时,与一辆正在掉头车牌号为粤BG***1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掉头车辆碰撞到车牌号为贵FW***8的车辆,李某驾驶车牌号为贵F9***2的车辆又与车牌号为贵A2***3的车辆发生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贵F9***2的车辆驾驶人李某弃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威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十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通过现场勘察及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迅速确定了肇事司机信息,并依法传唤肇事司机到交警十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据李某交代,当天23时14分,其驾驶贵F9***2的小型普通客车从会展中心方向沿广园路往万鸿城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某酒吧门口时,因车速太快没有注意前方的车辆正在掉头,来不及踩刹车,便撞了上去,又撞到了另一辆车才停了下来。发生事故后,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于是便弃车逃离了现场。

        2024年2月17日,威宁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无证驾驶的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李某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来源:威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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