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的王女士和女儿平日里非常喜欢猫,家里养了20多只猫。因为长期不妥善清理猫咪的粪便和尿液,导致楼道内弥漫着刺鼻的异味,严重影响了邻居周女士的正常生活。
为了驱赶异味,周女士花费1万多元购买各种除臭用品,可惜都没有什么效果。后来,周女士找过物业和公安,都无法解决问题,最终她只能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够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经过审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王女士母女必须将所有的猫迁出,并且赔偿周女士因为异味造成的经济损失1万元余。法院认为,王女士母女作为猫咪的饲养人,没有妥善管理自己的宠物,这种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对王女士母女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和赔偿。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王女士母女表示完全不服。他们认为,虽然猫咪在家里拉尿,确实导致楼道内有一些异味,但周女士花费1万元多购买的各种清洁用品,并不是因为异味太大而无法忍受,而是她故意夸大事实,想要借此敲诈勒索。而且周女士向法院提供的医院证明显示,她根本就没有任何疾病是由于异味导致的。
在二审阶段,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然驳回了王女士母女的上诉请求,二审判决已经生效。
对于这起案件,大家怎么看呢?在我看来,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如果没有妥善管理自己的宠物,确实会给他人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按照刑法规定,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罪。那么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