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翔普法:当鄱阳老无赖索要40万该如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五)

娜默说剧 2024-09-24 03:25:28

我应该有半年的时间,没有更新过这篇日记的后续了,今天我想来更新下后续。也是和大家分享一件事,就是我们不应该用固有的思维,去认为原告一定是对的,被告一定是 错的这种概念。

如果说之前就关注我,也看了我这个系列日记的话,一定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我简单的描述下这事情是怎么回事。

我的当事人当初的时候,作为担保人,或者严格意义来讲都不能算担保人,只是在借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然后什么都没,时间过去多年,我的当事人又没保存所有当年的相关的证据,那么上诉这条路就因为我的当事人个人原因,暂时无法上诉了。因为没证据,怎么上诉?

我的当事人,是被法院当初判了和另一个骗子老板共同还给老无赖欠款,但是呢这么多年过去了,欠钱的骗子老板,法院说找不到人,消失了,并且这么多年来,骗子老板一分钱没有支付过,而作为被连带责任的当事人,想和老无赖调解。

那么老无赖就调解了,直接索要40万,是狮子大开口,因为老无赖自己都没本事去找骗子老板了,所以呢就想把所有的责任压给我的当事人,知道我的当事人的父母有点钱的,40万,他觉得我当事人的父母拿的出来,我的当事人应该是肯定拿不出这笔钱。

于是半年前,这价格没谈妥,就这样搁置了吗?没有,以困难生活,需要最低生活向执行法官做了一个申请说明,暂时同意暂缓。

现在呢,老无赖不是有半年多没收到钱了吗?于是老无赖就急了,那么这个时候也是一个机会,于是我告诉我的当事人,这次要跟执行法官说,要求和老无赖去法院面对面进行调解。

无需理会法官说的金额差距大,老无赖要40万,什么自己只给还不到40万的一半,老无赖工作做不通什么的,首先执行法官,肯定没有认真去对待这个案子,因为已经终本且超过五年的案子,法官每天新案子都会出现,因此这种终本的且是五年前的案子,通常按法律法规来说,作为申请执行人,没有新的财产线索,是不可能恢复执行,也就是这案子结束了。

那么我教我的当事人跟法官说,法官马上就答应了调解,至于说调解能不能成功?那我会下次告诉大家。这次就想跟大家分享下,如何进行一个谈判。

首先,我们要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比如年龄,身体状况,生活经济条件等等。因为当你谈判的时候,你要直攻对方的命脉,谈判才有机会成功。

比如我的当事人这案子,老无赖需要40万,但我的当事人给不了,两人相差巨大,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看到这个案子的主要责任人是骗子老板,并且根据当初的判决书,骗子老板在法庭上说了欠老无赖的400多万,自己出狱后会一人一力承担,与我的当事人无关。

那么在谈判的时候,就可以说原本400多万,自己直接减去了10倍,那么这10倍巨大的差距,都能做到这沟通的第一步,那么40万和我当时的差距也到不了10倍,就没有谈不拢的事情。

我让我的当事人,第一步让老无赖知道现在延迟退休势在必行,我的当事人到退休的时候,老无赖不可能活到那么久,要知道,按照我当事人现在的年龄,如果65岁退休,我们就假设还有30年好咧,那么72岁的老无赖,30年后是不是102岁了?怎么可能活的了呢?到时候自己死了,根据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那么到时候被继承了这笔债,作为子女的,自然现在的金额会答应,因为并不会愿意花太多时间浪费在这上面,尤其是自己爸爸留下的烂摊子。

第二步,我让我的当事人把现在的工资收入,社保基数都打印出来,并且和法院申请进行财产申报,这个目的就是直接让老无赖知道,我的当事人真实没有履行每个月还款的能力,现在的物价刚好上涨的厉害,那么意味着我的当事人每个月的支出要增加,孩子抚养,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也受到法律约束的一件事,因此每个月固定要给父母的赡养费,是不能缺少的。即使法官这边不认同赡养费,但在法律上是有法可依的,况且我的当事人作为成年人,却和父母居住,那家用不给,不就是啃老了?

所以名义上是赡养费,好听些,实际上就是家用,租金,这种换个方式。如果法官要否认,不许给赡养费,那这法官就基本上可以被停职了,所以执行法官也不会说不要给赡养费这个东西。

第三步,稍微在谈判的时候,让让步,多加一点点钱,同时着重提及骗子老板,并且故意激怒老无赖无能,就只会欺负我的当事人,真正欠自己钱的骗子老板,就没任何办法,感觉上就是欺负老实人,那么我就让我的当事人,对老无赖不必客气。

第四步,对于法官这边,我也和我的当事人说了,要每次都客客气气,要记得说辛苦了法官,谢谢法官等等。因为礼貌客气,并且就算知道法官故意折腾自己,也没关系,积极配合,那么在之后的谈判上,都是砝码。

第五步,谈判后,无论第一次是否谈拢,无论金额上是否有达成一致,在第一次的谈判上,都要表现出下次再约,这次回去好好商量下,沟通下,想想。就是说,哪怕谈判的时候,老无赖最终答应了在我当事人给的金额的基础上加一丢丢,也不要当场答应,也一定要说回去和家人商量下,因为当事人自己是没钱的,是要问家里人借的。

第六步,告诉老无赖,这么多年,实际上履行了多少款,让老无赖自己算算账,今年73岁,根据目前公布的中国人均寿命是78岁,那么老无赖如果活到78岁死了,就只有5年的时间,那么这5年,能拿到的钱,还不如我当事人一次性沟通解决给的钱多。要让老无赖明白,现在拿到的钱,可以花,自己去享受。等自己死了,钱给了子女,问题解决了,我的当事人活得好好的,还有几十年的命。但老无赖死了,这笔钱没拿到,吃亏的是谁。让老无赖自己思考。

具体的如何说,怎么谈判,这些技巧,我不方便分享出来,因为我不希望真正的老赖从我这里学了方法去。我只是把自己生活中,遇到的一些事情记录下来。而且我这里也不会分享具体的法律法规,具体的要点。因为我的当事人,在这个案子中,有一段的特殊性,她不是真正的欠款人,仅凭签字,法院就判决我的当事人是属于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判决上有一定的问题的,是否能上诉,那之前也说过,我的当事人,当年的所有的证据,都被她请的无良律师搞没了。所以现在上诉的路,比较难,但是如果上诉,也没坏处,反而可以拉长履行执行款的时间,就算输,老无赖也输了律师费,输了时间,更输了这么久的执行款没收到。但这一步,暂时不走,我有我的计划和我的考虑。

我认为我当事人这种诚信负债人,不应该被一刀切,去阻断他的美好的人生,因此,我认为在司法制度上,需要一定的改革,尤其是限高这种,你认为你能限制住的是真正的没钱的人还是有钱人?

你像某些明星被限高了,吃喝住行,还是跟往常一样,问,就是朋友给的钱,你看,人家早就转移资产了,人家还是照常接戏赚钱,走活动赚钱。可你就是执行不了他,因为每一笔钱,他都转移了,而限高真正被限制住的就是我当事人这种穷人,想出去闯闯,赚钱创业,也被限制了。那你说怎么可能赚更多的钱呢?法律的一刀切,已经让诚信负债人,失去了对自己未来人生的信心,我个人认为,限高可以不取消,但是应该要有年限,而不是一直执行下去那么荒诞。

陈娜的妈妈陈建琴现在是失信执行人,默认一年到两年就会解除,到时候是限高终身相伴,毕竟陈娜的妈妈欠债100多万了,这辈子是没命还了,陈娜妈妈今年58岁,患有红狼班疮,要定时服药,而现在用的药每个月2、300,是最便宜的那种。不服用药,就会有生命危险,陈娜这不孝女在英国,逍遥快活,不顾自己妈妈死活,那么像陈建琴这种被列入老赖的人,她死了,就两清了。但我的当事人还年轻,不能像陈娜妈妈那样等死,做老赖。我的当事人,他有责任,也有义务去做一个诚信负债人。

不过呢,这个老无赖,没出现,临时放鸽子,这是好事,因为在法官面前,法官对老无赖的印象就更差了。所以,老无赖,只不过现在是搬石砸脚。只要继续对老无赖进行一系列的措施,这件事,就一定可以在过年之前执行和解。

好了,无辜的受害者们,加油,法律是公平的也是公正的,但前提是,你要懂得如何善用法律去保护自己!

也提醒大家,不要在任何白纸,任何借款,欠条上随随便便的签字,不是你借的钱,请记住不要签字,规避这种法律风险,唯一的方法就是,不要随便签字,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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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默说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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