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路虎女司机打人事件”分析,关于舆情应对的四点思考

东南大哥 2024-09-05 14:40:03

“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事件,从8月28日发生,到今天已经过去八天了。此事件从发生到发酵,并随着官方的情况通报再度被热议。这其中有哪些环节,是在舆情应对中需要注意的呢?在这里做一个说明,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当事双方,姑且把打人的王某代称为女司机,把被打的林某代称为男司机,并没有性别歧视之义。

第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应贯彻到底。此事件发生在崂山风景区,男司机报案也是在返岭派出所,隶属于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因此,第一次发布,也就是8月29日的情况通报,由崂山分局发布,没有任何问题。而第二次情况通报,发布于9月3日,对于之前内容并无修改,只是更加详细,还应该由崂山分局去发,而不应该是更高一级的青岛市公安局。

这样做有两重考虑,一是谁负责直接处理,谁最清楚中间的各种细节,各种真实情况;二是如果本级发布内容不够权威或有瑕疵,上级可以补充修改。如果市一级直接发布,那就没有回旋余地了。

二是从表达不充分到表达太充分。两次情况通报,第一次是在8月29日,第二次是在9月3日。第一次发布于崂山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市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并没有转发。第二次情况通报,既在微博发了,也在微信公众号发了。微博还发了两次,第二次发布于15:41。微信公众号发布于中午13:07。9月3日晚21:07,“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还发布《专家解读 | 王某逆行打人案情况通报》。无论从发布层级还是发布频次,可见当地的重视程度。

但两次情况通报相比,第一次太过简单,第二次又太过复杂。第一次简单,有情可原,因为28日刚刚发生,在29日就发布,或许还有些事情没有调查清楚。而第二次,则有些内容交待太过繁复。

比如提及女司机驾车前往医院预约就诊。但看她打人的生猛劲,除了精神上有问题,并不像是病人。比如提到男司机持续跟车向前移动,导致女司机无法并入顺向车道。这并入就是加塞,不光违法,还要看后面车人家答应不答应。这也是不妥之处。第三是专家解读,同样被网友质疑。这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碧谈及为什么女司机不是寻衅滋事罪时表示,该罪构成要件有一个是无事生非。而女司机这样做事出有因,她想并线并不进去,才与受害人发生争执,然后产生了辱骂和殴打行为。

可有人问了,那男司机为什么不断前行,是因为路虎逆行且欲加塞,他在阻止违法行为。这个正义行为反倒成了女司机打人的原因,这难道不是寻衅滋事吗?

而有些需要详述的,通报里却没有提。比如女司机殴打男司机时,有没有拿工具?比如手机以及手机支架什么的。如果有,这种持械行为又该如何论处?

三是回应错过黄金期。如果说第一次回应还算及时的话,那第二次回应就太慢了,生生浪费了最佳解释期。就在第一次通报发出第三天,也就是31日,有人拍到涉事路虎车,然后直播。由此产生了女司机下楼,居家拘留等传言。甚至还有人把其他地方的视频安到了此事件头上。我们看视频监测曲线,也正是在31日达到高峰。按通报说法,8月30日凌晨1时许,已将王某送至青岛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这么显然而见的谣言,为什么任其发酵四天才做回应?

四是很多细节值得商榷。青岛公安的微博发布两遍,这还不算啥,但精选评论却实属不该。截止到9月4日晚,显示该通报下有2.4万评论,打开后,真正能看到的只有23条。可能有人说了,微信公众号的评论也是精选出来的呀。但不同的平台,运营逻辑不同。微博评论默认是公开的,微信公众号评论默认是关闭的,这就是两者的不同。

与此同时,还有人指出,青岛公安的官博疑似挂某电视剧的卡片,这在政务新媒体中是不允许的。

另外,我在查阅相关内容时发现,8月31日有两条内容是相同的,都是关于“00后新警收到锦旗一路小跑炫耀”的,一条发布于早上8点,一条发布于下午15:00。

另外,8月29日8:45分的“叫你一声敢答应吗”与8月31日8:45的“民警火眼金睛1秒认出网逃嫌疑人”是同一内容同一视频。

早在2019年,国家相关部门即发布《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提高响应速度,及时公布真相、表明态度、辟除谣言。只要真诚陈述事实,回应群众关切,表明自身态度,那很多舆情都会随着情况通报的发布而消散。

相关信息均来自青岛公安及崂山公安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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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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