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浙江一男子醉酒击打一名辅警头部导致其受伤倒地。

立即说社会吧 2024-09-19 19:42:53

据界面快讯报道诸暨警方通报,9月11日1时40分,一男子醉酒击打一名辅警头部,该辅警当场受伤倒地。后王某被当场制服,受伤辅警则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治疗,目前伤势稳定。

王某,27岁,贵州籍,据悉当时诸暨市公安局大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辖区一旅馆门口,有一醉酒男子躺在地上需要处置。接警后,大唐派出所指派就近巡逻警力迅速赶赴现场,在劝说该醉酒男子王某离开过程中,王某却拒不配合,并且突然动手击打一名辅警头部,致辅警受伤后倒地。

在此事件中,王某击打辅警算不算袭警?这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通常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袭警罪,这种观点认为从严格的法律条文解释来看,袭警罪明确规定的行为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辅警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并非具有正式编制的人民警察,不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所以单纯从法律条文的字面理解,击打辅警不构成袭警罪。

一种观点认为构成袭警罪。这种观点据说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其认为辅警在警察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是警察执法行为的依附。在民警与辅警一同执法时,行为人实施暴力袭击并不会严格区分二者,警察与辅警处于同等危险境地,并且行为人暴力袭击辅警的行为,也会对警务执法造成阻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多有将暴力袭击正在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辅警的行为按照袭警罪定罪处罚的先例。

虽然对于击打辅警的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向有争论,但无论是否构成袭警罪,击打辅警的行为都极其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目前,王某就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了解,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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