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举报坚持自愿原则,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所提供悬赏标的的位置线索若经本院确认真实有效,且本院依线索对悬赏标的予以实际控制的,对举报人奖励悬赏金。严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不得以危害交通安全或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阻拦车辆,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不得领取悬赏金。
二、悬赏金额领取方式
根据举报人的举报线索,在悬赏内容完成后,由案件承办人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三、严格保密承诺
悬赏案件由专人负责,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本悬赏解释权归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
悬赏标的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安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兰兵、张春春、王启梅、高晓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郭兰兵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郭兰兵名下车辆申请悬赏,现向社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郭兰兵名下车辆,信息如下:
车辆号牌号码:陕J6K258,起亚牌
所提供悬赏车辆的位置线索若经本院确认真实有效,且依线索对悬赏车辆予以实际控制。本院将向第一位有效举报人支付悬赏金2000元。
举报电话:0911-6223580 18700153187
来源:安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