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有量,劝酒有度

文献佑人间 2024-05-05 01:39:18

昨天下午,一位老邻居急匆匆找到我,说咨询一起重要事情。

“五一”假期第二天,老邻居与几位昔日老工友聚餐,因为好久未谋面,大家兴头十足,喝了不少酒。哪料其中一位半百老工友由于过量饮酒,呕吐之后,当场晕厥了。大伙七手八脚将其紧急送往医院,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经过一昼夜救治,这名老工友虽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已经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医疗费,却不排除其因酒精急性中毒,会留下心脏病、痛风等后遗症。老邻居问我:万一这位老工友产生了什么后果,其他共饮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宴客饮酒,是人们联络情感、传递友谊的一种社交方式,席间相互敬酒、劝酒是酒文化一部分。然而,饮酒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面对敬酒、劝酒是否一定予接受,完全可凭自己的意志以及对自身酒量、身体状况的认知而决定,只要共同饮酒人,席间未实施强制劝酒、“拼酒”和“斗酒”等行为,法律一般不认定共同饮酒人的行为属于加害行为,亦不具有违法性。

诚然,共同饮酒者当发现有人陷入醉酒状态时,应当及时给予合理的扶助、照顾和护送,以防止醉酒人发生意外等危险。如若对醉酒者视而不见,未尽到应有的合理保护和护送义务。当醉酒者发生意外时,不排除要承担责任的风险。

饮酒需适度,过度劝酒需担责。无论喝酒组织者还是参与者,应当摒弃强制劝酒等不良习惯。彼此应相互履行辅助、注意、提醒、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共同营造健康的“饭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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