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疑因村里修路问题,得罪了村民,被杀身亡,村干部家属希望给死去的村干部认定公亡,乡政府却说他不是在体制内,无法认定公亡。修路本是造福一方,便捷村民出行的好事,为什么会酿成一出悲剧?
据新闻报道这样一件事情。事情发生时间是在6月30日上午,方女士的父亲给雷某的弟弟捎带生活物资的时候,遭雷某杀害。根据雷某的弟弟讲述,方某一直主张给村里修路,雷某觉得占地修路以后,会让他放牛放羊不方便。
村干部要修路为村民谋福利,遇到这样的事情,村民应该欢天喜地的感谢村干部干实事。雷某却借着村干部给他弟弟捎物资的友善举动期间做出极为残忍的事情。在他的眼里,到底是牛羊重要?还是生命重要?
事情发生以后,村干部的女儿方女士说,她和家人到大临河乡政府,希望对父亲的死亡认定是公亡。乡政府表示,这位村干部不在体制内。无法走公亡。根据方女士的讲述,她的父亲在陕西省,应县,长城沟村任职第一网格员,护林员。
回看这件事情,不难发现一个问题。这位村干部官不大,为民修路。为村民谋福利的心,是值得敬佩的事情。